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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1-11月份,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平稳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幅回落,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201511月份财政收支情况

11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4.04亿元,下降2.3%;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49亿元,增长26.5%

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9亿元,增长28.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8亿元,增长34.8%;非税收入完成3.09亿元,增长17.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76亿元,下降19.5%

(二)20151-11月份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11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58.49亿元,下降12.1%。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44.46亿元,下降6.7%,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8.0%;上划省级收入1.7亿元,下降53.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1%;地方财政收入112.32亿元,下降12.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70.9%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40.21亿元,增长4.2%。其中,上划中央四税39.13亿元,下降3.2%,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7.9%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1.08亿元,占年预算的87.6%,增长7.4%,增收6.93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72.1%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35.08亿元,占年预算的89.4%,低于时间进度2.3个百分点,增长7.4%,增收2.4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4.7%,其中,示范区完成7.98亿元,占年预算的85.0%,增长12.4%;四城区完成15.98亿元,占年预算的85.7%,低于时间进度6个百分点,增长7.9%,增收1.1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8%;六县市完成50.02亿元,占年预算的86.9%,低于时间进度4.8个百分点,增长7.2%,增收3.3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9.5%。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67.1亿元,占年预算的88.7%,低于时间进度3个百分点,增长7.7%,增收4.80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4%;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5.15亿元,下降6.4%,占税收收入的52.4%;小税种完成31.95亿元,增长29.2%,占税收收入的47.6%。非税收入完成33.98亿元,占年预算的85.4%,低于时间进度6.3个百分点,增长6.7%,增收2.1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3.6%

分部门征收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1.08亿元,增长7.4%。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税收14.46亿元,增长4.2%,增收0.5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3%;地税部门组织税收52.66亿元,增长8.6%,增收4.1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1%;财政及其他部门组织收入33.96亿元,增长6.8%,增收2.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6%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81.43亿元,占年预算的88.1%,增长9.9%。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7位,占全省收入的3.8%,增速居全省第11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9.3%)低1.9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878.84亿元,增长7.3%,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1%。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6%,增速居全省第8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7.0%)高0.7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70.9%)低4.5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4亿元,占年预算的23.7%,低于时间进度68个百分点,下降67.3%,减收23.4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56亿元,下降71.9%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5.71亿元,下降62.2%,减收9.39亿元;四城区完成0万元,下降100%,减收1617万元;六县市完成5.69亿元,下降71.0%,减收13.93亿元。

(三)20151-11月份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5.42亿元,增长10.2%,增支17.1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89亿元,增长3.6%,增支2.0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8%,其中市直完成50.09亿元,增长4.1%;示范区完成8.8亿元,增长1.2%。四城区完成22.61亿元,增长17.2%,增支3.3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2%。六县市完成103.91亿元,增长12.7%,增支11.7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0%。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977.52亿元,增长18.2%。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3.1%,增速居全省第1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8.9%)低8.7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23亿元,下降39.9%,减支16.7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20.66亿元,下降42.4%,减支15.2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但完成预算目标难度较大今年以来,在宏观经济形势仍未出现根本好转的情况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收入征管,自7月份以来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由负转正后,保持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截止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01.08亿元,增长7.4%,增收6.93亿元,增幅为年内最高增幅,比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分别提高19个、10.5个、2.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但与收入预算相比,仅完成年预算的87.6%,比时间进度低4.1个百分点,短收4.74亿元,由于上年12月较高的基数,预计完成年度收入预算面临很大困难。

分级看,11个县(市)区中有9个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正增长,修武县、示范区、武陟县等3个县区增幅超过10%。从收入进度看,仅孟州市、武陟县快于时间进度,其余9个县(市)区均未达到时间进度。

(二)税收收入增幅持续提高,财政收入结构有所优化。1-11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完成67.10亿元,增长7.7%,为预算的88.7%,增收4.80亿元,增速较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分别提升26.6个、13.4个、2.3个百分点。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5.15亿元,下降6.4%,减收2.42亿元,降幅较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分别收窄7.9个、5.4个、1.3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占税收的比重为52.4%,较上年同期下降7.9个百分点;分项目看,增值税完成11.01亿元,增长4.2%,增收4427万元;营业税完成13.81亿元,下降12.6%,减收1.99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5.61亿元,下降8.4%,减收5146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53亿元,下降20.3%,减收3909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4%,比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分别提高7.2个、3个、0.8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整体有所提高。

(三)工业税收增速持续低位运行,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增幅偏低。111月份,全市全口径工业税收累计完成42.1亿元,同比增长2%,工业税收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42.1%,较去年同期(42.7%)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煤炭开采洗选业税收下降46%,拉低工业税收增速6.6个百分点;化工行业税收下降19%,拉低工业税收增速1.8个百分点;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税收增长40.7%,拉高工业税收增速4.1个百分点;电力行业税收增长19.9%,拉高工业税收增速2.3个百分点。三产税收完成57.3亿元,同比增长7.8%,三产税收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52.2%,较去年同期(50.2%)上升2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税收完成10.9亿元,同比下降27.7%,减收4.2亿元,拉低三产税收增速7.8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完成9.6亿元,同比增长14.8%,拉高三产税收增速2.3个百分点。建筑业税收下降17.6%,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7%下降为5.6%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稳增长,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今年以来,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地财政政策,加强支出预算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要好财政增量,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5.42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较上月回落4.2个百分点,增支17.11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1.2%。其中民生支出131.04亿元,增长1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增支11.93亿元。分科目看:教育支出29.94亿元,增长6.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亿元,增长23.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3亿元,增长1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8亿元,增长32.4%;节能环保支出2.87亿元,增长20.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72亿元,增长84.4%

     三、工作建议

     临近年终,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当前经济财政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收支管理,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努力完成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持续加大财税部门征收力度,加大对各县(市)区财政收入工作督导力度,加强财税政策顶层设计,强化对财税工作和经济走势的评估预判,解决财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尽快实现财政收入正增长,税比上扬。二是继续强化综合治税工作,提高全市综合治税整体水平和征管质量,堵塞“跑冒滴漏”,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推行“税制”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户外广告费等公共资源性、税源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四是继续向上争取资金,争取更多试点类、示范类项目落户焦作。五是抓好国有资产监管,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经费的投入,促进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更好地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三是认真落实好农业政策性保险、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改善和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条件与就业能力。五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公车改革工作,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民生。

(三)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和改进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并根据财政部、财政厅要求,做好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研究调整财政体制,尽快完善市与县(市)区间财政体制调整的方案,充分调动各级争上项目、搞好企业服务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市级政府性举债融资管理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清理甄别后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四是继续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研究我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具体措施,建立结余结转和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机制,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的同时保证项目的正常执行。五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综合财务报告等改革,提高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