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化三六、七号院(化三中苑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廉租房回购工程2015年12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焦政〔2010〕10号)文件要求,有效增加保障性廉租住房房源供给,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实施配建廉租住房项目出具了文件规定。本工程配建廉租房回购价款按1500元/平方米计算,协议总金额6,619,245.00元。
本工程的配建单位为焦作鑫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市民主北路西侧,回购面积4,412.83平方米,共计91套房。目前,焦作市房管局已接收所购房产。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公租房回购协议“附属配套工程验收合格向甲方交付所购房产后付至协议约定总金额的90%”,以及结合评审申请、交房证明、工程款支付证书、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支付工程款1,323,849.00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回购协议应支付工程款1,323,849.00元(详见附表)。
2015年12月30日
附表: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5年12月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配建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累计完成投资比例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6619245.00
4633471.50
1323849.00
1323849.00
5957320.50
1
化三中苑配建廉租房
6619245.00
焦作鑫安集团
4633471.50
1323849.00
1323849.00
5957320.50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