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广利灌区2015年度抗旱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广利灌区2015年度抗旱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是:1、改造上利仁分干渠3+890~4+210渠段320米,生产桥1座,斗门2座;2、改造下利仁支渠3+120~3+450渠段330米,斗门1座。开工日期为2015年8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中标施工单位名称为河南华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合同金额为199,827.48元,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为“工程竣工结算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本项目根据《关于下达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焦财预〔2015〕39号),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超出部分由广利灌区管理局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验收证书、施工协议书、联合计量签证单、竣工图、结算书等,并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投标价格,投标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4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竣工图纸内工程及变更签证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竣工图纸、决算书、合同及其他资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单价执行中标单价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核对、沟通,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13,534.4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91,348.86元,审减金额22,185.63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
2、增加清单项的单价调减。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