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2015年10月份河道保洁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2015年10月份的河道保洁工程。工作内容为景观河、群英河、瓮涧河河道清理,保证河道正常工作。
资金来源:焦发改投资〔2015〕64号文,从城区河道运行及维护费用200万元中列支。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报送的工程结算书、现场签证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执行《河南省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第五期,缺项材料通过市场询价;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无竣工图纸,主要通过对现场签证单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结论: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原报2015年10月份河道保洁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为119,892.3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08,248.83元,审减金额11,643.49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扣除现场签证单中不合理的材料数量。
2、调整机械台班中汽油、柴油价格。
六、重要事项说明:
由于该工程于10月份完工,竣工结算于11月份报送。现场勘查时,所报工程量已无法具体核实。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数量暂以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签证认可数量为准,真实性、准确性由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负责。
城区河道运行及保洁用工属于劳务承包,不构成建设工程项目,不在评审范围之内,建议建设单位此类项目按政府购买服务类办理有关程序,不再评审。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