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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2015年10月份河道保洁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201510月份河道保洁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201510月份的河道保洁工程。工作内容为景观河、群英河、瓮涧河河道清理,保证河道正常工作。

资金来源:焦发改投资201564号文,从城区河道运行及维护费用200万元中列支。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报送的工程结算书、现场签证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执行《河南省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第五期,缺项材料通过市场询价;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无竣工图纸,主要通过对现场签证单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结论: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原报201510月份河道保洁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为119,892.3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08,248.83元,审减金额11,643.49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扣除现场签证单中不合理的材料数量。

2、调整机械台班中汽油、柴油价格。

六、重要事项说明:

由于该工程于10月份完工,竣工结算于11月份报送。现场勘查时,所报工程量已无法具体核实。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数量暂以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签证认可数量为准,真实性、准确性由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负责。

城区河道运行及保洁用工属于劳务承包,不构成建设工程项目,不在评审范围之内,建议建设单位此类项目按政府购买服务类办理有关程序,不再评审。

 

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