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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PPP推介项目落地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相关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15〕4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督导会议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省级PPP推介项目落地,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PPP推介项目落地的通知》(豫财资合〔2015〕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推介项目的管理和督导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上报省级PPP推介项目实施信息,明确项目责任人员,按照省财政厅PPP项目库月报制度要求,于每月28日之前通过邮件形式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的月报表至邮箱(jzczjppp@126.com),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报送,并通过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填报相关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建立完善项目督导指导机制,明确省级PPP推介项目督导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的指导责任,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市PPP管理中心将根据信息统计,通过工作简报,定期对全市PPP模式运作进行通报,择优通报规范化运作、行业示范性强并且已经签约落地的项目,以形成示范效应,对于被省财政厅PPP推介库淘汰的项目,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二、加大对推介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根据推介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通过资本支持和技术援助等措施,不断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有效解决项目融资难题,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加快推进省PPP开发性基金实施的申报工作,积极申报PPP项目资本支持和前期补贴;并积极做好财政部PPP基金申报准备工作,争取财政部PPP基金的支持;联合中介机构为项目实施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加快推进PPP项目建设和落地实施。

  三、加强对推介项目落地的业务指导和宣传

  继续抓好针对项目实施机构的业务培训,提高PPP政策理论水平,培养专门人才,为推动PPP项目落地和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适时发布行业示范项目,从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范例;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对落地PPP项目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项目落地现场会、媒体宣传等方式,深入宣传推进PPP模式的成效、经验,及时通过签约项目、行业示范项目的进展情况,为扎实推进PPP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豫财资合2015年9号文-附表1.xls

            2.豫财资合9号-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