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实验小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焦作市实验小学报告厅舞蹈地台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焦作市实验小学院内,主要内容为:木质地台制作安装,地台上铺多层实木地板,线路布置等。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30日,建设单位为焦作市实验小学,施工单位为河南朗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84,397.64元。
资金来源:少年宫专项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实验小学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察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配套规范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4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费执行豫建设标〔2012〕31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签证单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焦作市实验小学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84,397.64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76,432.15元,审减金额7,965.49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审减及材料价格审减。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