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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舞台装修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舞台装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舞台装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有:新做石膏板吊顶,搭设钢架舞台,舞台铺复合木地板,安装配套线路等。合同价为95,000,00元,施工单位为焦作市三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日期201595日,竣工日期2015925日。

资金来源:学校公用经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报送的施工合同、工程签证单、竣工验收报告、结算书,结合现场实际勘查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进行审查。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4期,缺页部分参照材料价格签证单及市场询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合同内的全部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99,940.1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82,341.12元,审减金额17,599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的审减,材料价格审减,定额子目调整。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5年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