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实验小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焦作市实验小学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图书馆装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焦作市实验小学院内,主要内容为:三楼美术西教室墙面刷乳胶漆,贴成品塑料踢脚线,安装筒灯,定制储物柜等;三楼美术东教室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塑胶地板,贴成品塑料踢脚线等;五楼音乐教室铺复合地板,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线路安装,灯具安装等;图书馆墙面刷仿瓷涂料,拆除原地板砖、墙砖,供水、排水系统改造等。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5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7月30日,建设单位为焦作市实验小学,施工单位为河南钰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99,337.39元。
资金来源:市本级教育费附加。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实验小学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察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配套规范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4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费执行豫建设标〔2012〕31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签证单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焦作市实验小学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99,337.3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86,130.52元,审减金额13,206.87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审减、材料价格审减及调整定额子目。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