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全市公园、游园绿地改造维修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2015年全市公园、游园绿地改造维修项目包括是对人民公园、月季公园、盆景园、龙源湖公园和缝山公园等全市主要公园以及群英河游园、光源游园、五孔桥游园等街头游园绿地进行景观改造提升。主要项目内容一是对园路、栏杆、管道、喷泉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二是补充增加园林绿化苗木;三是增加照明、垃圾箱座凳等服务设施。
资金来源:2015年城建投资计划的创森及公园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提供的情况说明、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5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各公园、游园所提供的情况说明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对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定额选用等进行审查。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原报预算金额为10,934,847.41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9,938,097.99元(含暂列金额200,000.00元),审减金额996,749.42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调整材料价格。
2、调整工程量。
3、调整定额子目。
六、重要事项说明:
1、本工程中由于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装置无设计图纸,材料暂估价为125,000.00元/个。
2、本工程人民公园改造维修项目中暂列金额20,000.00元;月季公园改造维修项目中暂列金额20,000.00元;龙源湖公园改造维修项目中暂列金额10,000.00元;缝山公园改造维修项目中暂列金额10,000.00元;雕塑公园改造维修项目中暂列金额10,000.00元;墙北游园改造维修项目中暂列金额10,000.00元;群英河游园改造维修项目中暂列金额30,000.00元;包工院、光源游园、万方桥西南角及西北角游园改造维修项目暂列金额10,000.00元;普济路友谊游园、太行路口东北角游园、新园路口游园改造维修项目中暂列金额30,000.00元;盆景公园房屋及人工湖维修项目中暂列金额50,000.00元。共计暂列金额200,000.00元。
以上暂列金额与材料暂估价招标时应明示。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