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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餐厅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餐厅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餐厅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铲除原有墙面装饰层,重新粘贴瓷砖及矿棉吸音板面层,其他零星改造项目。该工程施工时间为20158月份。建设单位为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由河南兴城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合同金额为98,000.00元。该工程为装饰改造项目,依实结算。

资金来源:学校公用经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结算书等,结合现场勘验记录进行审查。

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5年第4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安全文明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建筑工程费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费率;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519号文综合人工单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合同约定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99,532.8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89,678.81 元,审减金额9,854.01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审减、定额子目调整。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