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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委党校综合办公楼维修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委党校综合办公楼维修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市委党校综合办公楼走廊及室内墙面年久失修,为改善办公环境,需要对空鼓、腐蚀墙面进行维修。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铲除部分原墙面做水泥砂浆抹平;墙面重新装饰塑料扣板等。资金来源为综合楼一楼墙体加固修缮费用。施工单位为河南中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8.00万元,合同类型为总价合同。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党校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结算书、竣工图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人工费及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合同价,变更增加部分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4年第3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为图纸及合同内工程内容、变更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审查资料、现场踏勘,通过认真核对合同内工程量,变更增加部分合理套用定额,最终依据合同价及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中共焦作市委党校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97,964.4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89,041.57元,审减金额8,922.85元。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