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2014年林区灌溉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2014年林区灌溉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位于焦作市西郊约5公里焦作林场内。整个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打机井6眼,配套6座井房,安装水泵,铺设直径110PVC-M地埋管道,敷设电力电缆,新建阀门井、出水口,配移动式软管等设施。
资金来源:从2014年初财力安排、已置换出来的小农水重点县配套资金中调剂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提供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设计图册、预算书、评审申请、焦发改投资〔2014〕339号文、焦水〔2015〕346号文、意见反馈单,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执行水总〔2014〕429号文,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5期,缺项材料如水泵、管材等按市场询价;取费执行《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次审核根据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提供的施工方案与相关资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进行勘查现场、计算工程量、合理套用定额、材料价格参考《焦作标准造价信息》与市场询价相结合、执行相关的政策文件进行审核,同原编制单位对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进行一一核对,与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沟通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原报预算金额为1,138,667.20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831,419.07元,审减金额307,248.13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
2、综合单价审减:调整套用定额子目,材料价格依据《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5期调减,水泵等主材设备按市场询价调减;
3、其它固定费率的项目金额相应减少。
六、重要事项说明:
本工程预算审定金额包含暂列金额25,000.00元,招标时应明示。暂列金额项目内容为:铺设移动软管、清理树根。
本工程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