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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实验幼儿园室外塑胶地面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实验幼儿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实验幼儿园室外塑胶地面改造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实验幼儿园室外塑胶地面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有:拆除和重新铺室外塑胶地面,修复混凝土地面等。合同价为279,000,00元,施工单位为焦作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2015年部门预算塑胶场地维修,幼儿园基本户存款。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焦作市实验幼儿园报送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结算书、施工简图,现场实际勘查情况,依据河南08定额进行审查。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合同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竣工简图内面积及变更签证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73,662.57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32,896.14元,审减金额40,766.43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的审减;

人工草坪单价审减。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5年1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