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行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河南太行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局科研宣教中心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河南太行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局科研宣教中心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森林公园,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单层砖混结构展厅一座,室内地面铺贴600*600mm复古地板砖,安装成品防盗门,铝合金窗,强弱电系统及排水系统等。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6月15日,建设单位为河南太行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局,施工单位为焦作市三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696,957.73元。
资金来源:河南太行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局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国家投资338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河南太行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局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竣工图、结算书,结合现场勘察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投标文件价格,缺项材料市场询价;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竣工图纸内工程及变更签证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河南太行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局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766,239.05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699,849.68元,审减金额66,389.37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
2.部分材料价格审减;
3.定额子目调整。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