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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二标、三标段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城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委托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焦作市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二标、三标段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焦作市城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标段为龙源路再生水管网工程(第二污水厂山阳路,即A线),自第二污水厂南侧至山阳路东侧现有管道段管道。三标段工程,分为BCD线三段,B线为瓮涧河再生水管网(龙源路恩达路),自龙源路沿瓮涧河东侧向南至新河段管道;C线为影视路再生水管网(华宝路群英河普济河),再生水管道自北环路华宝路口经群英河、影视路至普济河段管道;D线为群英河再生水管网(龙源路群英河新河),自龙源路沿群英河东侧向南至新河段管道;。

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焦发改行二〔201535号批复厂区管网及ABCD线管网工程费用1576.7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城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增加道路破除及恢复费用的申请、三标段调整工程量的申请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清单规范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4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建筑工程费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费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焦作市城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拟建内容。

审查方法:熟悉资料、踏勘现场,了解原状地面与图纸设计是否吻合;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材差调整等全面审核;检查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完整性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焦作市城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报预算金额为16,728,451.37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5,280,077.58元,审减金额1,448,373.79元。其中:

1、二标段原报预算金额为10,803,045.85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0,173,226.40元,审减金额629,819.45元。

2、三标段原报预算金额为5,925,405.52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5,106,851.18 元,审减金额818,554.34 元。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土方等工程量审减、定额子目调整、材料价格审减

增加路面破除及恢复费用

六、重要事项说明:

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现部分现状路段需破除恢复砼路面等内容未列入施工图纸,经设计院完善图纸,建设单位申请将该项费用计入控制价中。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201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