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5〕223号)下达我市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40万元(不含温县)。根据省财政厅《河南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3〕62号)及《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焦财农〔2015〕35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上报的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进行论证,并进行综合排序,最终确定择优扶持18个项目。现将拟扶持项目及扶持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财政局农业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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