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996.4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到位

  近日,市财政局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96.4万元,资助贫困高中学生。其中,中央补助597.7万元、省级补助119.8万元、市级补助77.2万元、县级补助201.7万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并按比例分担。资助标准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各普通高中要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国家助学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