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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2014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总体来看,2014全市政府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全口径执行数15678.66万元,较去年决算数下降6851.55万元,降幅3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5.83万元,较去年决算数下降42.74万元,降幅22.66%;公务用车购置801.52万元,较去年决算数下降15.55万元,降幅1.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96.53万元,较去年决算数下降1188.07万元,降幅9.22%;公务接待费303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5605.19万元,降幅64.87%。

  二、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认真开展公车治理。自2014年4月24日起,我市已停止一般公务用车的审批。同时严格执法执勤车公务车辆购置审批。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车辆编制管理的要求,控制车辆报废年限,实行交旧换新的原则,确保全市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总数不增。一是完成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一般公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核编数分别减少286辆、202辆。二是完成越野车和军队、武警号牌车辆检查治理工作。三是完成了党政机关违规车辆处置工作。党政机关一般公车已全部处置完毕,共处置违规车辆393辆;执法执勤单位执法执勤用车处置超编202辆。四是完成了全市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清查工作。五是加强新购车辆控制。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一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照省内其他地市标准,起草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外宾接待费等相关制度文件,经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后颁布施行。二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通知》和《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分别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定点饭店接待制度,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经费开支,严禁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严禁报销参加非公务性质社会活动的差旅费。通过会计站下达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控制指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推动公务卡制度改革。经过会议部署、督导推进、重点抽查,我市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现金的替代作用日趋明显,公务卡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4年,全市1906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公务卡改革,公务卡改革覆盖面达100%。已实现公务卡结算支出业务的单位1883家,占纳入公务卡改革单位数的98.8%。全市累计办理公务卡35895张,当年公务卡支付金额累计11786.4万元,较上年增长131.2%,现金支付比上年下降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