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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关于征集第二批PPP推介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相关部门:

  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89号)精神,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项目推介工作要求,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从即日起征集焦作市第二批PPP项目,并筛选优秀项目推荐上报省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建、改建或存量政府项目。入省PPP项目库的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合作期限不低于10年。

  (二)行业类别主要包括城镇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设施类。所属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供水、供暖、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教育、医疗、养老等。

  (三)申报项目应为可操作性强的成熟项目,并确保项目资料齐全详实、数据准确,能建立清晰的风险分担机制。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各县(市区)财政局向市PPP中心提交申请加入PPP项目库请示,市级项目由主管部门向PPP中心提供往来函件。

  二、报送时间及程序

  (一)报送时间。2015年12月10日前。

  (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征集、筛选和申报工作。市级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征集、筛选和申报。

  (三)市PPP中心根据项目性质及成熟度录入项目库后,按照市政府要求向社会公布并择优向省财政厅推荐。

  (四)申报项目筛选录入焦作市PPP项目库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应定期向市PPP中心更新进展情况,市PPP中心汇总后定期向省财政厅PPP中心汇报。

  三、报送材料

  (一)各县(市)区加盖财政部门公章的PPP项目申报表,市直项目加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见附件1)。新建和改建项目应提交初步实施方案;存量项目应提交历史资料和初步实施方案。项目初步实施方案需加盖项目发起单位公章。

  (二)如项目已取得发改、环保、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的批复,应一并提供,并确保申报项目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三)项目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装订,同时向jzczjppp@126.com邮箱报送附件电子文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国友           0391-3121357

          李爱青  李小朝   0391-3121129

   

 焦作市PPP项目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