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份,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继续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稳增长,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2015年9月份财政收支情况
9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6.71亿元,增长6.8%;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4.2亿元,增长12.8%。
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1亿元,增长13.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34亿元,增长44.6%;非税收入完成3.97亿元,下降15.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95亿元,增长23.4%。
(二)2015年1-9月份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9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27.95亿元,下降13.7%。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35.46亿元,下降8.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7.7%;上划省级收入1.41亿元,下降55.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1%;地方财政收入91.07亿元,下降14.2%,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71.2%。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12.99亿元,增长2.1%。其中,上划中央四税31.13亿元,下降4.8%,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7.5%。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87亿元,占年预算的70.9%,增长4.9%,增收3.84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72.5%。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28.47亿元,占年预算的72.6%,低于时间进度2.4个百分点,增长10.1%,增收2.6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4.8%,其中,示范区完成6.62亿元,占年预算的70.5%,增长12.8%;四城区完成12.89亿元,占年预算的69.2%,低于时间进度5.8个百分点,增长2.4%,增收0.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7%;六县市完成40.5亿元,占年预算的70.4%,低于时间进度4.6个百分点,增长2.4%,增收0.9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9.5%。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53.71亿元,占年预算的71%,低于时间进度4个百分点,增长5.4%,增收2.76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5.6%;其中:主体税种完成28.15亿元,下降7.7%,占税收收入的52.4%;小税种完成25.56亿元,增长24.9%,占税收收入的47.6%。非税收入完成28.16亿元,占年预算的70.8%,低于时间进度4.2个百分点,增长4%,增收1.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4.4%。
分部门征收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87亿元,增长4.9%。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税收11.49亿元,增长4.4%,增收0.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地税部门组织税收42.23亿元,增长5.6%,增收2.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6%;财政及其他部门组织收入28.15亿元,增长4.1%,增收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4.4%。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94.65亿元,占年预算的72.1%,增长8.5%。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9位,占全省收入的3.7%,增速居全省第14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8.0%)低3.1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536.59亿元,增长6.7%,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5%,增速居全省第11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6.5%)低1.1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70.6%)低5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21亿元,占年预算的19.1%,低于时间进度55.9个百分点,下降67.3%,减收18.9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73亿元,下降72.6%。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4.75亿元,下降63.5%,减收8.25亿元;四城区完成0万元,下降100%,减收1271万元;六县市完成4.46亿元,下降49.7%,减收10.59亿元。
(三)2015年1-9月份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0.61亿元,增长8.1%,增支10.5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98亿元,增长3.7%,增支1.6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2.7%,其中市直完成38.18亿元,增长3.1%;示范区完成7.8亿元,增长7.1%。四城区完成15.87亿元,增长5.7%,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3%。六县市完成78.76亿元,增长11.3%,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25.71亿元,增长16.6%。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9%,增速居全省第1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6.6%)低8.5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94亿元,下降51.6%,减支18.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14.05亿元,下降52%,减支15.24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经济形势依然严峻,财政收入增长缓慢。今年以来,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呈回落态势,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上半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9%,同比回落1.1个百分点。1—8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9%,同比回落0.4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同比回落4.3个百分点;工业用电量增长-0.8%,同比回落5.2个百分点。全市财政是在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中运行的,开局不利,下降趋势延续了6个月,7月份止跌回升,8、9月份升幅扩大。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9亿元,增长4.9%,为年预算的70.9%,低于时间进度4.1个百分点。分级看,除沁阳市以外,其他县市区均已扭转增幅下降趋势;修武县、温县、孟州市、武陟县、示范区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博爱县、温县、武陟县收入达到时间进度。
(二)主体税种增长缓慢,小税种拉动作用明显。1-9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完成53.71亿元,税收总量居全省第10位,增长5.4%,居全省第11位,增速较一季度、上半年分别提高24.3个、10.9个百分点。其中:主体税种完成28.15亿元,同比下降7.7%,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一季度末、二季度末、三季度末分别为62%、54.2%、52.4%,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上年同期为59.8%,呈现同比下降趋势;增值税完成8.82亿元,增长5.6%,增收4702万元,主要是中铝中州分公司进项税抵扣到期和风神轮胎免抵调增增值税影响;营业税完成10.99亿元,下降14.9%,减收1.92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5.08亿元,下降11.6%,减收5901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27亿元,下降22.1%,减收3613万元。与此同时,小税种增长较快,1—9月累计完成25.56亿元,居全省第6位,增长24.9%,增速居全省第2位,小税种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47.6%,居全省第2位;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6.82亿元,总量居全省第2位;耕地占用税完成10.6亿元,增长115.2%,总量居全省第6位,增幅居全省第2位。小税种对税收增长的拉动作用也反映出我市税收质量不高与税收增长的不可持续性。
(三)工业税收、三产税收同比增长,建筑业税收下降。1—9月份,全市全口径工业税收累计完成36.86亿元,同比增长0.1%,工业税收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42.1%,较去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其中:煤炭开采洗选业对工业税收增速造成较大影响,煤炭开采税收同比下降45.5%,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6.1%下降为3.3%,焦煤集团(含能源)实现税收1.97亿元,同比下降44.8%;制造业税收增长5.7%,拉高工业税收增幅4.1个百分点,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30.9%上升为32%;有色金属加工业税收增长44.9%。三产税收增长6.1%,较上月增幅提高4.9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税收增长较快,同比增长24.1%,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7%上升为8.5%;房地产业税收降幅较大,同比下降33.9%,拉低三产税收增幅12个百分点,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15.2%下降为9.8%。建筑业税收下降15.5%,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7.2%下降为6%。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稳增长,但部分重点支出进度较慢。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0.61亿元,同比增长8.1%,为调整预算数的71.9%,低于时间进度3.1个百分点。其中民生支出97.59亿元,增长4.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4%,增支4.54亿元。分科目看,部分重点项目短时间进度较多:教育支出下降0.2%,完成预算的61.1%;科技支出下降24.3%,完成预算的58.2%;农林水支出下降14.9%,完成预算的58.8%;交通运输支出下降28.5%,完成预算的69.9%。分级看,市直、解放区、中站区、马村区、山阳区、修武县、沁阳市、孟州市分别低于时间进度15.5、5.7、14.3、10.2、4.1、0.5、8、2个百分点。
三、工作建议
(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收入情况进行逐地区、逐行业、逐项目深入分析,切实找准收入增幅放缓的原因,针对性地依法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要正确把握保收入与稳增长的关系,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坚决落实好国家税制改革和税费优惠政策,防止产生顺周期调节。要继续坚持坚持日统计、周调度、月督导的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方法,加强综合治税、完善财税体制,调动各级抓项目、谋发展的积极性,形成齐心协力正能量,圆满完成全市全年收入任务。
(二)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全力加快支出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与预算单位逐部门沟通,尽快将今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尽快细化落实到可执行的具体项目,落实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和部门预算管理机构的督导责任,调动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的积极性,千方百计加快支出进度。要抓紧对年度预算安排资金逐项评估,执行进度偏慢、预计今年使用不完或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及时按规定调整用于经济发展急需支出,切实控制和压缩结余结转规模。有些实在是支不出去的,要在梳理完之后与相关部门协调,在“类”内进行调整,用于其他项目。按照省财政厅《市县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的规定,今后逐月通报各县区及市属单位支出进度,排名靠后的市县和部门要写出书面说明,并约谈财政局负责人。
(三)抓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安排民生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既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稳增长保态势的有效手段。按照国家、省盘活存量资金的政策规定,对存量资金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核查,重点核查是否还存在应收未收、漏填漏报等问题,尽快将应收回资金全部收回。各地要积极行劝,尽快将已收回存量资金重新安排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确保年底前全部形成实际支出,避免形成二次沉淀。保障民生政策落实既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责,也是拉动消费的有效方式。今年以来,由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一些地方在落实民生政策方面压力很大。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坚持把保民生放在优先位置,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