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郑焦城际铁路焦作站南广场PPP项目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郑焦城际铁路焦作站南广场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5】239号)批准建设。焦作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经焦作市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人为焦作铁路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郑焦城际铁路焦作站南广场项目建设资金约2.99亿元,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合作期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项目位于焦作市城际铁路以南、友谊路以东、恒通路以西、南水北调渠以北,广场面积38000㎡。广场面朝民主南路,与新站房中轴线位置基本相对,与民主南路呈Y形相接。广场设计共分为四层:高架层与站房进站厅在同一高度,主要满足旅客进、出站、售票等功能需要;地面层与现状地面在同一高度,主要为出站、公交停车场、出租车停车场、旅游大巴停车场以及部分商业设施;地下一、二层为社会车辆停车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3亿元,并承担过BOT、BT、BOO等类似项目;
(2)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3亿元的投融资企业,并承担过BOT、BT、BOO等类似项目。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所有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另外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在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3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续。
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焦作分行
账号:1709020319200050059-000000002
注:因申请人未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 27日上午9时,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丰收路海天假日酒店521房间
联系人:阎向阳
电 话:0391-2993521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人:武女士
电 话:0391-356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