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焦作市财政局党组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上级纪委全会和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财政部门的落实,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探索财权管控新体系,做好反腐倡廉任务落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督导。2月份,市财政局被表彰为“全市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4月份,被表彰为“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政风行风优秀上线单位”。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也先后被表彰为“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印发了传达落实省、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文件、会议精神提纲,组织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讨论,同时在内网上发布供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在局显著位置制作版面宣传,局党组对财政面临的反腐倡廉形势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对财政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了实施办法。召开局机关和二级机构正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对财政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守土有责。制定了《焦作市财政局2014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焦作市财政局贯彻落实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将市财政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工作以及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印发了《焦作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从严禁接受县(市)区、市直部门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十二个方面规范财政人员行政行为;坚持纪检组监督党组会议和监察室列席行政领导会议制度;坚持在重要情况核实、重大事项报告等执纪监督问责过程中实行签字背书制度。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管理,加大对财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监督力度。
二、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有关精神
突出关键节点,下发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节假日前及时开展作风建设和廉政提醒,对上级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在科以上干部会议上传达。制定方案并开展了县级领导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工作,16名县级干部进行了自查登记。在全局开展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工作和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全局党员干部做出了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承诺和不到私人会所活动承诺。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主动登记,涉及直系亲属从业1020人,没有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先后参与并主动组织驻局纪检监察人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25余人次对中秋、国庆节日公车私用、违规停放进行检查,查出15起车辆违纪线索移交市纪委处理。将全市财政反腐倡廉会议与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合并召开,精简会议。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多次督查窗口单位工作,开展检查工作纪律,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立行立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四风”等方面问题梳理出全局72项整改事项,其中立行立改事项58项、近中期整改事项4项、远期整改事项7项、专项整治事项3项,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历了思想的洗礼,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得到初步确立,教育实践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根据新区苏家作乡某村委成员反映,举一反三与新区财政局协调解决了因为行政区域调整而导致原博爱县划转新区阳庙镇、苏家作乡两个乡镇124名村两委、315名村小组长、28名离任村干部2012年1-4月份共293800元工资拖欠两年之久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四、巩固提高,探索防控财权风险新举措。制定了《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财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预防联席、预防宣传教育和咨询、预防预警和预防告诫、预防协调配合四项机制,预防财政职务犯罪。召开市检察院、市财政局预防财政职务犯罪座谈会,邀请高级检察官为全体财政干部作题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争做刹”四风”预防职务犯罪的模范》报告,组织100余名财政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党员先进性教育基地参观,观看预防职务犯罪海报展。组织财政局干部自导自演反腐倡廉微电影《赝品》在全市评比中获唯一的一等奖。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通知》,分别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4年市直政府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已全部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公开,县(市)区预算已按要求全部公开。推动公务卡制度改革,经过会议部署、督导推进、重点抽查,我市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全市1907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公务卡改革,公务卡改革覆盖面达100%。已实现公务卡结算支出业务的单位1824家,占纳入公务卡改革单位数的95.6%。全市累计办理公务卡34375张,当年公务卡支付金额累计7680.4万元。
五、完善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出台了《焦作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焦作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焦作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焦作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局内部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的规定》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就餐规定》,从制度上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的管控。2014年,全市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下降31.7%。。制定了《焦作市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实行第三方评价,规范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行为。全面梳理、修订了局财政资金拨付工作流程,制作财政局审批资金、政府审批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流程图,由专人受理和审核资金拨付工作。建立健全财政项目资金监督制度,对财政部门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公示“四步”工作程序,建立了业务主管科室、预算编制局、财政监督局三位一体资金信息互通共享管理平台。
六、专项治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对我市2013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组成市级抽查小组,按照统一方案、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统一处理的方式,开展重点单位专项检查,查出违纪单位89家,其中党政机关47家,事业单位42家,涉及违规金额合计2179.93万元。成立整改督导小组,分别深入发现问题的各级预算单位进行督导整改,进行“回头看”,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那些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在重点检查中发现问题且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对2012年-201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资金筹集、拨付、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与资金管理使用有关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已检查发现违规资金682万元,违纪资金44.5万元,目前正在处理。
七、严把用人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把干部“任用”关,把好资格审查关、民主推荐关、党组讨论关和全程监督关,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条重要标准,将选拔干部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监督之下。今年以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调配、任免干部34人次(其中提拔使用了12名干部)。盘活了全局的人才资源,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八、查案监督,维护财经法纪。2014年全市财政系统共配合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名(科级人员3名,一般人员4名),均对其实行了党政纪处分,其中行政开除3人。驻市局纪检组监察室结合财政业务工作特点,建立了查案登记制度,要求凡是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经侦部门来市财政局调查相关科室必须通报局监察室,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先后协调配合市纪委、市检察院等部门11批30多人次对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问题线索进行核查。驻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先后多次派人深入现场对预算单位资产处置、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督,针对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意见建议加以纠正。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全年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咨询、举报反映问题12件,均认真对待,严肃核实,妥善处理,及时回复,并对处理结果实行多种形式回访,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咨询、反映问题的群众均表示满意。
九、领导上线,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2014年上、下半年先后有两名局领导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现场回答群众咨询6个,线下回复群众问题3个收到广泛好评。制定了《焦作市财政局服务企业工作方案》,专门建立局服务企业邮箱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实行标准化服务和管理,将服务企业的事项细化成条目,定期召开财企座谈会和联谊会,截止2014年底,争取到国家、省设立的节能技术改造资金等共60类项目,惠及企业220个,争取惠企资金27855万元。
2014年,我局财政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作了一些工作。但是,对面临的财政反腐倡廉新形势仍要有清醒的认识。一是随着经济改革深入,财政作为治理国家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部门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千万双眼睛看财政、千万张嘴议财政,千万双手伸向财政,财政压力大、任务重,财政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也必将面临着更艰巨的任务。二是全市财政系统违纪违法有苗头增长性倾向,廉洁从政教育和财权风险防控必须创新形式,探索如何更加贴近财政工作、生活实际,发挥防微杜渐的作用。三是财政纪检监察队伍仍需要加强,个别县(市)区财政局纪检监察人员缺位严重,相对来说纪检监察人员外出学习机会很少,视野不开阔,创新思路少。
2015年,我市财政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上级纪委全会和全省财政反腐倡廉精神,以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财政部门的落实为抓手,结合实际努力构建具有焦作特色的财政保廉体系和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确保财政干部队伍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