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先后下达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市级提标资金759.368万元、2015年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078.004万元。这两项经费都是为保障教育经费供给,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经焦作市政府研究决定,分别从2013年、2014年开始提高标准发放的。
此次下达资金为公用经费提高后当年增加经费,各学校要加强预算管理,健全学校预算编制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