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确定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国66个城市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河南省2市入选,焦作市名列其中。
《通知》要求,各地要制订路线清晰、措施具体、任务明确、分工细致的试点实施方案,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综合改革,聚焦解决当地公立医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在关键环节有所突破;要制定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改革配套政策,细化各项措施。
我市所辖6县(市)于2012年全部被列为国家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这次被列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标志着我市的医改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