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为政之要、成事之道,是新常态下党员干部做人做事的行为规范和准绳。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特殊的使命决定了我们必须“打铁还需自身硬”,特殊的要求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应该作表率,必须率先恪守、努力践行,做“三严三实”的表率。
纪检监察干部作表率是党的事业发展之需。党的事业,前提是实干,关键在干部。纵观中华民族的历史,凡是盛世治世,都是吏治清明、务实重干,凡是衰世乱世,都是吏治腐化、好大喜功。以汉朝为例,刘邦攻占咸阳,与父老“约法三章”,依法惩赃、立法促廉,虽王侯犯赃亦严惩不贷,为文景之治奠定了基础。但是东汉末年,士大夫阶层清谈玄学、颓废丧志,“坐而空谈无人能比,临机应用百无一能”,加速了王朝的堕落与覆亡。回溯我们党的历史,从革命战争年代“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到和平建设岁月“勒紧裤腰带搞出两弹一星”,再到改革开放时期锐意探索“中国道路中国模式”……历史一再证明,什么时候治党严了、作风实了,党的事业就能蓬勃发展;什么时候治党松了、作风虚了,党的事业就要受到严重挫折。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是党内的标杆,只有带头作表率,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带领全国人民一步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纪检监察干部作表率是履行监督责任之需。正人先正己,严人先严己。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党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神圣使命,只有树立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严字当头转作风、实字为本干事业,才能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从严问责。明朝时,对御史的要求有两句话“御史寡交游,则无私谒;少宴会,则无请托。”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人的人,必须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党章党规视为最高戒律,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特别是用权不能任性,权力越大,越要低调,越是权大,越要谨慎,经得起“晒太阳”的考验、“显微镜”下的检视。清代余云焕所撰衙署大堂楹联写道:不要百姓半文钱,原非异事;但问一官二千石,所造何功?恩格斯在马克思墓碑前的讲话指出,马克思生前可能有不少敌人,但没有一个私敌。纪检监察干部不光要廉洁奉公,还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任何时候,只要对党和人民事业有利,符合规则,符合制度,问心无愧,就要敢于决断、敢于负责、敢于担当。
纪检监察干部作表率是打造一流干部队伍之需。严是爱,宽是害。抓业务必须带队伍,带队伍必须从严。纪检监察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随着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和权威性、影响力的提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期望标准越来越高,纪检监察干部被拉拢腐蚀甚至被“围猎”的风险越来越大,纪检监察工作已经成了高风险岗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章意识淡薄,妄议中央和上级机关,甚至传播一些小道消息和给党抹黑的“段子”;有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对社会上散播的反腐败“节点到来”“特赦贪官”“运动风暴”“影响发展”“反腐自黑”“不反亡国真反亡党”等杂音,不敢有力地予以驳斥和回击;有的政绩观错位,老想办大案,看不起小案子,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偏出一寸,一般党员干部的行为就会偏出一丈。一旦我们系统的干部出问题,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更大,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伤害更深。对纪检监察队伍出现的问题,不但要查,而且要优先查、要严查严办!2014年河南省共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231人,查处比率高于其他党员干部。我们用实际行动兑现承诺,对纪检队伍里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绝不藏着捂着护犊子,绝不纪外开恩从轻发落,用铁的纪律打造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过硬队伍。
——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尹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