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不断增加,为提高生态环境水平,减少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利用率,完善市政环保、公用基础设施体系。按照国家规定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中提到的2014年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到2017年,郑州、洛阳、安阳、新乡、焦作、濮阳、平顶山、漯河、南阳、驻马店、商丘和济源市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县政府决定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台300吨/天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配置1台7.5MW汽轮发电机组,预留1台300吨/天垃圾焚烧线及1台7.5MW汽轮发电机组扩建位置,垃圾仓一次建成,其余辅助设施预留建设场地。
(三)现阶段已完成工作
本项目准备进行招标。
二、 项目实施机构
武陟县城市管理局。
三、项目实施内容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四、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共存、风险分担,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具体运作方式暂定为BOO(建设-拥有-运营)。
招标确定中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20日内,成立项目公司。
五、项目基本经济指标
(一)项目投资额
一期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服务范围包括武陟县城区及周边临近乡镇。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推进。处理服务范围逐步扩大至全县每个村庄,届时将实时扩建二期项目,二期项目追加投资1.5亿元。
(二)工程规模
设计建设规模为日处理600吨,需要建设用地80亩。目前我县垃圾产生量为每日300吨,随着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垃圾产生量将会逐年增加。
(三)建设及运营期限
本项目暂定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
(四)运营成本
本项目计划2015年年底开工建设,建设工期18个月。
六、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一)选址
焦作市武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县城东5公里。
(二)征地拆迁
无。
七、投资回报方式
垃圾焚烧发电上网销售和政府垃圾处理费用补贴。每吨垃圾发电量最高为280度,每度上网电价为0.65元,政府每吨垃圾需补贴相关处理费用,垃圾处理费用补贴标准与合作单位具体商谈。项目建成运营后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八 政策支持和配套方案
政府按相关规定划拨项目用地,代办征地、可研、环评等项目相关手续,费用由特许经营单位负担。
九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陟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张 明
联系电话:0391-7290750
联系邮箱:csgl200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