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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集中供热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博爱县城区建成区面积约16.06平方公里,现有人口12.6万人,现均为分散或自备采暖模式,没有集中供热供暖设施。按照规划,至2030年城区人口达30万人,建成区面积34.4平方公里,采暖服务面积约1526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展,对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我县城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方面,并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工程概况

我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近期使用主热源为龙源电厂,拟通过建设蒸汽管道向城区进行供热,向产业集聚区供应蒸汽,满足企业工业生产用汽需求;通过建设热力管道从龙源电厂开始沿焦克路向西由海华路向南,经海华路和发展大道及鄈城路将热水供给城区主要干道,满足城区供热需求。供汽管道从龙源电厂开始由广兴路向南,以满足产业集聚区用气需要。一期工程建设拟铺设管道约42.19公里,建设换热站12座,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46亿元

项目范围为为我县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新拓展区、南部部分区域;面积约59.8平方公里。

(三)现阶段已完成工作

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特许经营协议谈判已完成,近期进行协议签署工作。20155月中旬拟完成施工单位招标,进场施工; 5月底前完成项目占地、房屋拆迁及各种管线迁移工作。

二、项目实施机构

为加强对集中供热事业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常平凡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春平、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投资集团董事长杜峰、县政协副主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娄庆、县工业聚集区管委会副主任项目张忠江为副组长的我县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指导和推进我县集中供热项目的工作的开展。

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为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项目合同的编制、组织政府采购、谈判与合同签署、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建设和特许经营单位。

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按项目总投资进行融资,以龙源电厂为主热源,建设集中供热管网向城区进行供热,向产业集聚区供应蒸汽。供热管道从龙源电厂开始沿焦克路向西由海华路向南,经海华路和发展大道及鄈城路将热水供给城区主要干道,满足城区供热需求。供汽管道从龙源电厂开始由广兴路向南,满足工业聚集区用汽需要。一期工程建设铺设管道约42.19公里,建设换热站12座。

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博爱县注册成立热力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热力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管理,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本项目通过对社会投资者的企业资质、信誉、业绩、财务实力和融资能力等进行的相应要求,从而实现借助社会资本的融资优势及建设、运营管理优势,减轻政府当期财政压力,并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的目的。

四、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暂定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即:

1.县政府依法定程序与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按项目总投资进行融资,并在博爱县注册成立热力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2.县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3.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交给县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单位。

4.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需在社会、安全等方面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五、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依据工程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一)项目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46亿元,

(二)建设内容

一期工程建设铺设管道约42.19公里,建设热气站12座,工。

(三)建设及运营期限

2015731日前完成工业管道建设,开始工业供汽;20151031日前完成居民供热管网建设,完成具备条件的换热站建设,1115日具备向居民供热条件。

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

(四)运营分析

1、参考收费标准

居民住宅采暖价格按一个供暖期:21/平方米收取(按投标承诺给予优惠);

行政事业单位采暖价格:32.4/平方米收取;

商业采暖价格:32.4/平方米收取。

2、参考配套费价格

参照焦作市现行标准收取配套费:

居民用户:39/平方米,非居民用户:49/平方米。

3、收入预测:

据博爱县热力工程专项规划中预测的县城供热面积进行测算,项目建成后居民总采暖面积496m2,非居民总面积210m2,年采暖费费收入15498万元,集中供热建设配套费29634万元。

4、投资收益情况

4.1供热运行成本

1)热网购热价为32/GJ,年够热量为402GJ,热网购热成本12864万元。

2)工资及福利费:工资及福利费按每人每年50000元估算,公司运管人员85人,425万元。

3)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原值为24600万元,综合折旧率4%,年折旧额为984万元。

4)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5%计入成本,615万元。

5)年运行成本14888万元。

4.2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经济分析表计算出以下财务评价指标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为4.09%

六、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项目一期建设范围为:博爱县县城行政区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新拓展区,供热服务面积约59.8平方公里。

特许经营期内,项目方在特许经营区域内投资建设市政供热设施,所占地为公用事业性质用地,项目方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县政府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协助项目方办理相关手续。

七、投资回报方式

鉴于目前集中供热项目投资回报方式基本成熟可靠,本项目投资回报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具体回报方式由如下途径:

1、向受热用户收取供热费用;

2、收取集中供热配套费;

3、当收益率低于3%时,启动调价机制。

八、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

1、县政府负责协调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龙源电厂完成高温循环水首站建设,与项目方签订供用热合同,达到项目方供热条件,为项目方提供稳定和足够的热能。

2、县政府负责协调关闭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燃煤采暖锅炉,不再审批新的燃气锅炉,已使用清洁能源的锅炉不在关闭范围;对符合环保要求已通过环保验收的锅炉,提倡鼓励其改用集中供热方式。

3、居民小区、公建单位和商用楼盘等用热建筑,按照城市规划由建筑开发商、公建单位和商业用途的楼房产权单位无偿提供建设换热站的土地,出资采购设备建设换热站,并无偿交付项目方使用。换热站的设备选型及安装由项目方负责。

5、在供热管网能覆盖到的范围内,凡新建小区在向博爱县规划局报建时,需增报采暖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组织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技术审查。

6、县政府须向项目方提供现有管网沿途各类地下管线等详细资料,组织有关部门协助项目方协调供热管网沿途的地面障碍、地下障碍及绿化设施,确保施工顺利按期完成。

7、县政府应成立博爱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全程帮助项目方做好项目立项、报批及前期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集中供热工程实施前,县政府应提供所需要现有的各种地下管网建设资料,并负责协调破路、破绿化带、拆迁等工作,并免除有权处置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买光明

联系电话:1356916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