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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文化活动中心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博爱县山川秀丽,景色宜人,物产丰富,素有小江南之称。千百年来,文人墨客,接踵而至,清高宗乾隆皇帝曾巡游于此,留下不少诗篇。境内历代名人志士不胜枚举。明代肖家一门二进士的肖家 芝、肖家惠为世人传颂,肖氏家族,所著《丹林集》、《燕石草》等诗集和著作脍炙人口;清末翰林杜严的书法作品,饮誉县内外。明清时期,村镇集市兴起,南北高贾不断,祀神赛社盛极一时,民间文艺活动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内容丰富多彩。戏曲在博爱县产生较早,约在清末民初出现戏班,最早的演唱组织为和合会逍遥会海神社等。剧种有怀邦、京剧、豫剧、曲剧、越调、二夹弦及花鼓戏等。以怀邦、京剧最为流行。1936 年豫剧传入博爱县,1949 年建立戏班,以后流行于全县。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根据形势需要,各种文艺形式和传统民间文艺活动更加活跃。19477月,太岳支队文工团 和漳河支队先后到博爱演出。带来了秧歌、上党梆子,演出了《兄妹开荒》等现代剧,演唱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等革命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文化工作,相继建立了文化机构。在党的双百方针指引下,文学艺术界出现了一片繁荣景象。博爱县文化艺术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专职文化机构相继建立,加强了群众文艺工作的组织辅导,加强了专业剧团和业余剧团的建设,普及了电影放映,培养了一批专业和业余文艺作者。有线广播初步形成了以县广播站为中心,以乡镇放大站每年均组织文艺汇演和民间文娱活动。

近年来博爱县文化事业发展迅速,但与该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相比、同兄弟市县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力推动博爱县乃至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博爱县政府及博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谋划了本项目。

(二)工程概况

该项目地处文化路北侧、聚贤路以南,亲民西路与亲民东路之间区域,周边自然环境优美。

项目分为东馆和西馆,东馆包括博物馆、艺术展馆、图书馆,西馆包括文化馆、城市剧场。具体建筑功能明细如下:

主要内容

文化馆

(西馆)

一层

文化娱乐室、美术书法活动室

二层

信息化管理室、戏曲曲艺活动室、音乐培训室

三层

展览厅、非物质遗产展厅

四层

舞蹈排练室、办公室

城市剧场

西馆

 

一层

100人、200人、300人放厅、大剧场

二层

音乐厅、贵宾接待、演员休息剧场

三层

宿舍

四层

办公室

图书馆

(东馆)

一层

闭架式书库

二层

培训室、电子阅览室、

报刊阅览室、盲人阅览室

三层

开架式图书馆、音乐资料室

四层

办公室

博物馆

(东馆)

一层

固定文物展厅

二层

近现代文物展厅、文物仓库

三层

临时文物展厅

四层

文物临时仓库、文物修复室、办公室

艺术展馆

(东馆)

一层

棋牌娱乐室、老年学校教室、

老年人排练厅/演艺厅

二层

城市展厅、办公室

三层

青少年绿色网吧、网络学校、

青少年成长辅导中心、

青少年家教辅导中心

四层

科普展厅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5863.66平方米,约68.80亩,建筑占地面积为9494.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573.32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0.70%,容积率为0.64,绿地率为19.77%。另外项目共设置172个停车位。

项目建成以后将彻底改变我县文化设施的落后面貌,进一步加快我县文化事业的发展,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促进县城文化事业健康发展,也必将为城乡居民提供一个舒适、优美、高档次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进一步提升我县的文化内涵。

(三)现阶段已完成工作

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已完成;手续办理方面:项目的可研、环评等已办理,拟进行节能评价编制工作。

二、项目实施机构

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县政府成立了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项目建设工作。

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暂定为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博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实施机构的最终确定以经县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项目合同的编制、组织政府采购、谈判与合同签署、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由实施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投资者(合作企业)

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将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融资,并按照出资比例对项目公司进行无交叉担保。对于项目公司的收入和支出,由项目公司各方共同管理。

本项目拟对社会投资者的企业资质、信誉、业绩、财务实力和融资能力等进行相应要求,从而实现借助社会资本的融资优势及建设、运营管理优势,减轻政府当期财政压力,并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的目的。

四、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暂定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即:

1.实施机构依法定程序选取优秀的社会资本,与其签订相关PPP协议,由社会资本和政府授权的政府投资公司按投资比例注入,注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其余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自筹解决。

2.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3.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交给县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单位。

4.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需在社会、安全等方面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五、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依据工程可研等相关文件,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一)项目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969.46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8158.8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368.68万元,预备费441.97万元。

投资构成如下:

投资估算构成表

                                                   万元:

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费

设备及安装费

其它费用

7458.8

700

1810.65

9969.46

占总投资

74.82

7.02

18.16

100

(二)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图书馆3159㎡、博物馆4132㎡、文化馆4291㎡、艺术展馆6705㎡、城市剧场5551㎡,室外广场绿化22724㎡及园区配套公用工程等。

(三)建设及运营期限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规定,本拟建项目总建设期为24个月。

项目建设拟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招投标、报建手续等的编制和审批、三通一平的准备工作,需要2个月的时间。第二阶段为项目的准备和土建施工阶段,需要20个月的时间。第三阶段为设备购置与安装阶段、预验收、验收及交付使用阶段,需要4个月的时间。为加快建设进度,缩短建设周期,各阶段工作应尽量提前进行,允许有一定程度的交叉。

项目运营期限为20年。

六、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一)选址

本项目位于博爱县城北新区,东邻规划亲民东路,西邻规划亲民西路,南邻文化路北横河,北邻规划聚贤路。

(二)占地面积及现状

博爱县文化活动中心总占地面积68.8亩。该场址现状为大面积闲置空地,场地地势平坦,且有区域天然水系穿过,周边城市道路环绕,且紧靠老城区,交通条件和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十分优越。

(三)土地

本项目用地为政府划拨用地。

七、投资回报方式

本项目为纯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缺乏使用者付费机制,因此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方式。由政府在项目建成后,通过购买方式支付该项目的投资成本及合理投资回报。其中,政府付费主要依据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

为减轻政府支付压力,本项目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考虑给予项目公司项目范围内广告、部分房屋使用权。此外,政府将积极研究将项目周边土地等资源配置于本项目的可行性,以实现用土地的收益去全部或部分弥补项目的建设资金、减少政府资金支出的目的。

八、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

1、县政府将积极研究在本项目运营范围和时限内给予项目公司政策支持。

2、实施机构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将项目一定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广告代理经营、土地开发等项目赋予项目公司以保障其投资的收回。

3县政府积极研究并出台政府定期还款和土地供应等相关政策。

此外,县政府将安排财政部门配合还款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并协调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等配套工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买光明

联系电话:1356916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