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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集聚区道路PPP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紫荆路(中原路文昌路)、海棠街(中原路文昌路)、兴商街(中原路文昌路)道路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实施背景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位于焦作市中心城区南部,是体现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统筹发展理念的复合型功能区域,是焦作市委、市政府倾力打造的中心城市发展的新亮点和全市经济新的增长极。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示范区发展新的功能定位要求,示范区按照一体两翼、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发展思路,突出一城一区一改造工作重点,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打造现代城乡体系先行区、现代产业体系先行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走在全省示范区前列。同时,为解决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承载能力弱、新区不新等问题,示范区提出将通过实施中原路、黄河路、紫荆路、海棠街、兴商街等20余条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构筑完善的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道路网体系,并通过统筹地上设施、地下管线建设,同步配套建设供电、供热、给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新增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实施引水入城等工程,实现打通主干道、完善次干道、修好乡村道、引水入城、强化配套的战略目标,构建焦作市一体两翼两带三轴六片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空间格局。项目的建设,无论从缓解交通压力、改善交通状况的角度,还是从拓宽城市骨架、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完善区域经济结构的角度考虑,都是十分必要的。

(三)工程概括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紫荆路(中原路文昌路)道路位于焦作市新区南部,西起中原路,向东北方向行进,东至文昌路,全长4131米,是示范区重点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之一。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海棠街(中原路文昌路)道路位于焦作市新区南部,西起中原路,向东北方向行进,东至文昌路,全长3025米,是示范区重点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之一。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兴商街(中原路文昌路)道路位于焦作市新区南部,西起中原路,向东北方向行进,东至文昌路,全长3812.558米,是示范区重点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之一。

(四)现阶段已完成工作

1、项目的规划、立项、环评、工程可研性报告、工程初步设计均已获得批复。

2、已完成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工作。

二、项目实施机构

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拟与具有相应技术实践、管理经验的社会投资人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社会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指导以及相关经验,保证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由实施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投资者(合作企业),成立项目公司后,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维护更新和运营等相关事宜。其中,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四、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以项目实施机构社会资本合作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具体运作方式可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或者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即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具体运作方式在后期项目运作过程中,由区管委会与社会投资人商议决定。

五、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依据工程项目可研等文件,项目基本经济指标如下:

(一) 项目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88亿元,其中:紫荆路工程费用7920.1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223.89万元(其中土地费用4647.40万元),预备费1051.52万元;海棠街工程费用4233.6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456.52万元(其中土地费用1134.40万元),预备费455.21万元;兴商街工程费用5958.1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860.82万元(其中土地费用1429.71万元),预备费625.52万元。

(二)设计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干道

2、设计车速:40km/h

3、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4、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

5、交通饱和年限:20

6、路面轴载标准:BZZ-100

7、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计烈度为7

8、建设期限:12个月

六、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一)选址

焦作示范区工业集聚区道路工程(中原路文昌路)项目西起中原路,向东北方向行进,东至文昌路。

(二)征地拆迁

本项目总投资包含征地拆迁费用,征地拆迁工作暂定由区管委会协调相关部门负责。

七、投资回报方式

本项目为纯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缺乏使用者付费机制,因此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方式。由政府在项目建成后,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付该项目的投资成本、运营维护费用及合理的投资回报。其中,政府付费的主要依据是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

为减轻政府支付压力,本项目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考虑给予项目公司道路沿线加油(气)站、广告、管线、服务性设施开发收益权。此外,政府将积极研究将项目周边土地等资源配置与本项目的可行性,以实现用土地的收益去全部或部分弥补道路桥梁的建设资金、平衡自身收益、减少政府资金支出的目的。

同时,本项目将按照收益和风险匹配、保本微利等原则,依据行业内平均收益率水平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并依据行业惯例确定价格调整机制。

八、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

1、区管委会将积极研究在本项目经营范围和时限内给予项目公司运营政策支持。

2、实施机构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将沿线一定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广告代理经营、土地开发等项目赋予项目公司以保障其后续运营的可行性。

此外,区管委会将安排财政部门配合沟通购买服务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并协调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等配套工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朱海洋

联系电话:0391-356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