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焦作市东海大道(焦辉路-南洋大道)区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焦作市东海大道位于焦作市城区东部,道路呈南北走向,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按照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东海大道是焦作市规划三环路(影视路中南路南洋大道东海大道)的重要部分,承担焦作市的货运交通和过境交通,路线总长度14066.053米,该工程建成后,对焦作市城市框架、基础设施和区域交通环境进行重大完善、调整和投资,同时对于促进城区的经济发展、完善路网结构、改善城市面貌、方便人民生活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概况

焦作市东海大道(焦辉路南洋大道)道路工程呈南北走向,道路全长14066.053米,其中东海大道跨南水北调桥梁长度272米,东海大道跨山门河桥梁长度100米,东海大道跨新河桥梁长度330米,东海大道跨大沙河桥长度330米,大道跨青年河桥梁长度13米,待王路跨东海大道跨线桥长60米,东海大道下穿现状张弓物流铁路、规划郑焦高速铁路、现状新月铁路和待王路采用U型槽,全长660米。道路红线宽度56米,横断面采用四幅路型式,其中机动车道2×15米,侧绿化分隔带2×4.5米,非机动车道2×5米,中央分隔带7米,远期根据沿线土地开发情况适时向两侧扩建人行道。

(三)现阶段已完成工作

1、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

二、项目实施机构

为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焦作市政府成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工作。

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暂定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机构的最终确定以经市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项目合同的编制、组织政府采购、谈判与合同签署、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分项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四、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暂定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即:

1、实施机构依法定程序选取优秀的社会资本,与其签订相关PPP协议,由社会资本和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注入,注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其余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自筹解决。

2、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3、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4、项目建设和运营需在社会、安全方面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本项目中,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暂定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30%股份,社会资本方占70%股份。各方按照所占股份比例获取投资收益的权利。

五、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依据工程项目可研等文件,本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一)项目投资:151910.08  建安费114608.92

(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设计负荷:BZZ100

(四)净空5

(五)机动车道:15*2

(六)平曲线半径 700

(七)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5g

(八)建设及运营期限:交通饱和设计年限20 运营期15年(路面设计年限)

六、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一)选址:焦作市东海大道(焦辉路南洋路)区域综合治理项目道路工程, 东海大道,北起焦辉路,南至南洋大道。道路全长14066.053m,根据焦作市总体规划,道路红线宽56m,四幅路形式。

(二)征地拆迁

本项目总投资包含征地拆迁费用,征地拆迁工作暂定由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负责。

七、投资回报方式

本项目为纯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缺乏使用者付费机制,因此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方式。由政府在项目建成后,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付该项目的投资成本、运营维护费用及合理的投资回报。其中,政府付费主要依据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

为减轻政府支付压力,本项目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考虑给予项目公司道路沿线加油(气)站、广告、管线、服务性设施开发收益权。此外,政府将积极研究将项目周边土地等资源配置于本项目的可行性,以实现用土地的收益去全部或部分弥补道路桥梁的建设资金、平衡自身收益、减少政府资金支出的目的。

同时,本项目将按照收益和风险匹配、保本微利等原则,依据行业内平均收益率水平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并依据行业惯例确定价格调整机制。

八、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

1、市政府将积极研究本项目经营范围和时限内给予项目公司运营政策支持。

2、实施机构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将沿线一定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广告代理经营、土地开发等项目赋予项目公司以保障其后续运营的可行性。

3、市政府积极研究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和相关政策。

此外,市政府将安排财政部门配合沟通购买服务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并协调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等配套工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谢明玥

联系电话:0391-8796475

联系邮箱:151391661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