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焦作市中原路(焦辉路—人民路)区域综合治理项目道路工程,位于焦作城区东部,是焦作市规划的一条城市主干路。该路北起焦辉路,南至人民路,路线全长6252.194米,工程建成后,将结合前期道路为焦作市国民经济产业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改变,焦作市的外延拓展提供有利的基础条件,对于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发展区域社会经济均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程概况
焦作市中原路(焦辉路—人民路)是焦作市规划的一条城市主干路,该路北起焦辉路,南至人民路,桩号范围k0+000-k6+250.406,道路全长6252.194米。红线宽度56米,横断面布置为: 3.5M(人行道)+5.5M(非机动车道)+4M(绿化带)+30M(机动车道)+4M(绿化带)+5.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
(三)现阶段已完成工作
1、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
二、项目实施机构
为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焦作市政府成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工作。
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暂定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机构的最终确定以经市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项目合同的编制、组织政府采购、谈判与合同签署、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暂定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即:
1、实施机构依法定程序选取优秀的社会资本,与其签订相关PPP协议,由社会资本和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注入,注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其余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自筹解决。
2、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3、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4、项目建设和运营需在社会、安全方面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本项目中,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暂定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30%股份,社会资本方占70%股份。各方按照所占股份比例获取投资收益的权利。
五、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依据工程项目可研等文件,本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一)项目投资总投资:49172.03万元,其中建安费27708.76万元
(二)建设内容:具体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设计速度:60km/h
(四)设计负荷:道路路面结构计算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桥梁设计荷载:城市A级
(五)净空机动车道:≥4.5m;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3.5m
(六)机动车道:总宽30米,双向八车道
(七)平曲线半径 :最小2000m
(八)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5g
(九)建设及运营期限:预计建设期16个月,运营期15年(路面设计年限)
六、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一)选址:焦作市中原路(焦辉路—人民路)区域综合治理项目道路工程,位于焦作城区东部,是焦作市规划的一条城市主干路,该路北起焦辉路,南至人民路,路线全长6252.194米。
(二)征地拆迁
本项目总投资包含征地拆迁费用,征地拆迁工作暂定由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负责。
七、投资回报方式
本项目为纯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缺乏“使用者付费”机制,因此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方式。由政府在项目建成后,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付该项目的投资成本、运营维护费用及合理的投资回报。其中,政府付费主要依据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
为减轻政府支付压力,本项目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考虑给予项目公司道路沿线加油(气)站、广告、管线、服务性设施开发收益权。此外,政府将积极研究将项目周边土地等资源配置于本项目的可行性,以实现用土地的收益去全部或部分弥补道路桥梁的建设资金、平衡自身收益、减少政府资金支出的目的。
同时,本项目将按照收益和风险匹配、保本微利等原则,依据行业内平均收益率水平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并依据行业惯例确定价格调整机制。
八、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
1、市政府将积极研究本项目经营范围和时限内给予项目公司运营政策支持。
2、实施机构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将沿线一定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广告代理经营、土地开发等项目赋予项目公司以保障其后续运营的可行性。
3、市政府积极研究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和相关政策。
此外,市政府将安排财政部门配合沟通购买服务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并协调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等配套工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明玥
联系电话:0391-8796475
联系邮箱:151391661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