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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企业点对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有关科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企业点对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财企〔2015〕27号)要求,为更好地开展我市服务企业工作,不断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现将2015年我局开展“点对点”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和“一体两翼”财税改革总布局,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财政改革新要求,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强化服务企业意识,完善服务企业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服务企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1.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服务企业工作的精神传达到各县(市)区财政局、相关企业,充分发挥好指导和协调作用。

  2.推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服务企业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服务企业政策,帮助解决在服务企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企业反映的困难,不断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

  3.认真做好“点对点”服务企业各项工作,及时向企业宣讲财政扶持企业的各项政策,了解掌握企业需求,积极探索服务企业的新方法、新举措,研究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局服务企业办公室负责召集,局分管领导主持,各服务小组成员参加,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联席会实行例会制和临时会议制,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2.落实定期联络机制。各服务小组对所服务企业实行定期联络制度,每月向局服务企业办公室报送所收集到的企业所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局服务企业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企业和各服务小组参加的座谈会,及时向企业宣传最新财政扶持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3.完善企业问题台账制度。对“点对点”服务的企业实行台账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提高问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充分利用焦作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财政企业信息管理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形式的企业政策咨询、问题受理等服务渠道,实现政企沟通“零障碍”。对审批事项逐一编制服务指南,对多部门、科室办理事项推行并联审批,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履职尽责,精心组织,积极主动地开展“点对点”服务企业工作,确保我局安排的各项涉企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各项政策,通过走访企业,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帮助企业出谋划策。

  3.在服务过程中要严肃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作风、廉政等规定。

  4、各服务小组要将“点对点”服务企业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好的经验做法等形成书面材料,每月10日前发局企业服务办公室,电子邮箱为czfwq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