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经济运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各级财税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依法组织收入,加快支出进度,保障重点支出,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6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83.67亿元,下降21.9%。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23.27亿元,下降12.1%,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7.8%;上划省级收入1.13亿元,下降58.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3%;地方财政收入59.28亿元,下降23.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70.8%。6月份当月,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8.59亿元,下降12.1%。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4.55亿元,下降4.9%。其中,上划中央四税20.32亿元,下降9.5%,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7.3%。6月份当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7.21亿元,下降0.5%。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23亿元,占年预算的47%,下降3.1%,减收1.74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72.7%。6月份当月完成13.8亿元,增长15.1%。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9.63亿元,占年预算的50.1%,超出时间进度0.1个百分点,增长8.8%,增收1.5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2%,其中,示范区完成4.66亿元,占年预算的49.6%,增长10.6%;四城区完成8.48亿元,占年预算的45.5%,低于时间进度4.5个百分点,下降7.8%,减收0.7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6%;六县市完成26.12亿元,占年预算的45.4%,低于时间进度4.6个百分点,下降9.1%,减收2.6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2%。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34.37亿元,占年预算的45.4%,下降5.5%,减收2.0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4%;6月份当月完成10.04亿元,增长37.0%。其中:主体税种完成18.61亿元,下降11.8%,占税收收入的54.2%;小税种完成15.76亿元,增长3.2%,占税收收入的45.8%。非税收入完成19.86亿元,占年预算的49.9%,低于时间进度0.1个百分点,增长1.3%,增收0.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6.6%;6月份当月完成3.76亿元,下降19.4%。
分部门征收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23亿元,下降3.1%。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税收7.84亿元,增长5.6%,增收0.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5%;地税部门组织税收26.55亿元,下降8.4%,减收2.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9%;财政及其他部门组织收入19.85亿元,增长1.3%,增收0.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6%。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0.35亿元,占年预算的50.3%,增长8.8%。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收入的3.5%,增速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8.2%)低11.3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082.82亿元,增长7.0%,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8%。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2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2%,增速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6.8%)低12.3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71.3%)低7.9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04亿元,占年预算的10.5%,低于时间进度39.5个百分点,下降77.0%,减收16.9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2亿元,下降82.3%。6月份当月基金收入完成0.91亿元,下降63.0%。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3.08亿元,下降69.6%,减收7.06亿元;四城区完成0万元,下降100%,减收573万元;六县市完成1.97亿元,下降83.3%,减收9.8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3.22亿元,增长6.5%,增支5.71亿元。6月份当月完成26.8亿元,增长16.8%。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94亿元,增长7.4%,增支2.0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2.1%,其中市直完成24.65亿元,增长6.4%;示范区完成5.29亿元,增长12.5%。四城区完成10.85亿元,增长5.7%,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6%。六县市完成52.43亿元,增长6.2%,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2%。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82.17亿元,增长12.1%。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9%,增速居全省第1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2.0%)低5.5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36亿元,下降56.4%,减支14.7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9.87亿元,下降56.2%,减支12.68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工业经济运行平稳,财政收入降幅持续收窄。1—5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3%)0.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其中铝工业增长7.4%,煤盐化工产业增长15.8%,装备工业增长1.9%,食品工业增长9.0%,能源工业增长29.8%,拉动了全市工业增加值的增长。1—5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656.2亿元,居全省第4位,同比增长16.4%,居全省第10位,其中第二产业完成投资434.5亿元,同比增长20.3%,较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受经济因素影响,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4.23亿元,同比下降3.1%,较前5个月的-22.3%、-20.5%、-11.6%、-8.5%、-8.1%,降幅持续收窄。其中,全市全口径工业税收完成24.97亿元,同比下降4.9%,工业税收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43.4%,较上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全市全口径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16.82亿元,同比下降7.2%,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29.2%,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
(二)税收降幅收窄,主体税种和小税种增速均有所回升。1-6月份,税收收入依然为负增长,下降5.5%,但是降幅比一季度、上月分别收窄13.4个百分点和10.7个百分点,其中6月当月税收收入完成10.04亿元,增长37.0%,为今年以来单月的首次正增长。主体税种和小税种增速均有所回升,上半年,主体税种完成18.61亿元,下降11.8%,降幅比一季度、上月分别收窄2.5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小税种完成15.76亿元,增长3.2%,本年首次实现正增长,主要是6月当月加大对耕地占用税征管力度,耕地占用税当月完成4.48亿元,增长142.1%,增收2.63亿元。
(三)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结构有所优化。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23亿元,税收收入完成34.37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4%,比一季度、上月分别提高4.2个百分点和3.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整体有所提高。分级次看,区级比重较高,达到79.4%,比上月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山阳区90.3%、解放区84.1%、中站区69.4%、马村区63.1%。市本级比重居中为64.2%。县(市)级比重为57.6%,比上月提高2.7个百分点。
(四)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基金收入下降幅度较大。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04亿元,占年预算的10.5%,同比下降77%,减收16.91亿元,从收入项目看,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减缓,导致相关收入项目减少。一是土地开发需求和出让量减缓,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1-6月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3.42亿元,同比下降82.3%,减收15.91亿元;二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同比下降22.3%,减收16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稳增长,民生支出保障较好。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3.22亿元,增长6.5%,完成调整预算的53.4%,超时间进度3.4个百分点。其中核算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66.84亿元,增长14.9%,增支8.65亿元;民生支出65.11亿元,增长0.46%,占一般预算支出的69.8%,增支2957万元。分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29.5%、公共安全支出增长2.5%、教育支出增长-5.8%、科学技术支出增长-1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25.8%、节能环保支出增长-1.4%、城乡社区支出增长51.7%。
三、工作建议
下半年,面对当前经济下滑的压力,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市“稳增长促发展”座谈会精神,把稳增长作为当前工作的突出任务,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努力保总量、保速度、保态势,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一)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着力扩大投资需求。一是支持十大建设。把支持项目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十大建设为重点,以培植经济新增点、培植新的税源财源、调优经济结构为主线,持之以恒支持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二是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认真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加快集聚区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承载和服务能力,积极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三是支持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支持道路、信息、水利、能源和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支撑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创新财政引导撬动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释放社会资本的潜力和活力。四是支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机制,从“补砖头”转向“补人头”,尽量少采取新开工或新建方式,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或政府购买方式盘活存量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支持工业强市。积极探索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整合部分涉企专项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设立工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重点用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采取委托专业团队管理,或“跟投”省级基金项目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支持科技强市。以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载体,着力构建具有焦作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引领转型、驱动发展能力。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金,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的支持机制。三是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设立新兴业态发展引导基金,促进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落实商务中心区建设扶持政策,努力把服务业发展的潜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四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以治理大气雾霾为重点,深入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支持压缩过剩产能,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海绵城市,支持建设一批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狠抓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一是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分析监控,强化小税种管控,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完成全年预算。在执行政策过程中,正确把握保收入与稳增长的关系,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坚决落实好国家税制改革和税费优惠政策,防止产生顺周期调节。二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中央、省政策资金和产业项目,紧紧围绕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上级部门在资金、政策、项目、试点等方面对我市给予更大支持。三要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和考评机制,加强督促和指导,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市贯彻意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有限资金保重点、保民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