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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财资〔20148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资产报表编制的组织与协调

2014年资产报表是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实施后的第一次报表,报表体系变化大、时间要求紧,是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一次全面检验。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积极筹划安排,在人员、设备和经费上予以充分保障,在系统部署、网络搭建、与部门决算核对、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等各环节做好协调和衔接,全市上下要畅通联系,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政专网等多种信息手段及时沟通、咨询、解答问题,经常登录财政局网站及信息系统,掌握资产报表工作动向,确保我市2014年资产报表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资产报表编制的布置与培训

2014年资产报表的基础指标与以前年度基本相同,但报表格式变化较大,对填报口径和指标含义要求更加细致,对报表数据质量要求更加严格,对资产报表分析报告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财政部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报表模块进行了升级,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说明》,对2014年资产报表的编报范围、填报口径、指标解释、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及系统操作等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2014年资产报表编报要求,切实掌握2014 年资产报表编报方法,认真做好对所属部门(单位)布置培训。

市财政局将于近期组织培训。各级、各部门应抓紧时间进行筹划,确保在20153月底前,层层布置培训到基层单位,以便按时完成报表上报工作。

 三、做好逐级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

(一)信息系统报送内容。各级、各部门应按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管理要求,确保本级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管理卡片动态更新,在此基础上,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资产报表格式、要求,完成2014年资产报表编报、审核、汇总、报送。各县(市)区向市财政局报送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应包括本级2014年汇总资产报表和按树形结构收集的所属单位汇总及分户数据

(二)纸质材料报送内容。

各级、各部门报送的纸质材料主要有: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打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汇总表)、按规定格式撰写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分析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说明”(包括反映本级、本部门资产管理及资产数据情况,以及资产报表与部门决算报表相关指标差异的分析说明)。

(三)报送时间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2013年、2014年资产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415日。

(四)各级工商、质监、药监部门由所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四、我市资产报表填报方法

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13年资产报表随2014年资产报表同时上报,2013年资产报表报送内容和报送要求与2014年相同。在年度资产报表填报前,各基层单位需要先补充完善卡片基础信息,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信息系统的安装和升级。

全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升级和维护工作由软件供应商负责。安装程序下载地址(外网):

http://pan.baidu.com/s/1kToTp2J

安装包分为财政内网版和政府专网版,凡执行系统IP地址前两位为10的单位请选择“财政内网”版,执行系统IP地址前两位为16的单位请选择“政府专网”版。程序下载后,只能安装在可以链接到财政内网或政府专网的计算机上,才能提供与会计工作站一致的固定资产数据。

财政内网未联通的预算单位请致电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和市财政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由市财政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确保网络通达(属于政府专网的请先确保政府专网通达),不能通过内(专)网联通的单位,可以安装单机版。系统安装咨询电话:31211463121137财政内网联通咨询电话:3121315

(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市本级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实施范围的所有单位和委派中心各会计工作站相关人员都需要在信息系统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其中:2014年已参加产权登记的单位,用户名和密码与产权登记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一致;未参加过产权登记的单位需于培训会结束后3日内将单位登录用户基础信息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基础信息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用户名、密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由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负责设置;各会计工作站相关人员的用户名和密码与信息系统(一期)保持一致。

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设置本级用户名。

(三)完善基础信息。

1.封面信息。在“编码设置”-“单位信息”模块下,按要求核实、完善单位情况基础信息,特别是红颜色字体标注内容,要与单位实际情况保持一致,该部分内容有误,会影响资产报表的生成以及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2.卡片信息。信息系统(二期)部署之后,资产分类代码有了较大变化,卡片格式也进行了调整,单位在填报资产报表前,必须完善卡片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完善之后,各单位可以通过“期末处理”-“上报数据”-“检查”功能,检验卡片信息是否规范。

3.其他说明。市本级纳入会计工作站管理的单位,封面信息、卡片信息的补充完善工作由会计工作站负责完成,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协助会计工作站,做好基础信息的核实工作。

(四)填报资产报表。

各单位登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后,通过“统计报表”模块,选择“2013年资产报表”填报2013年报表数据;通过“统计报表”-“2014资产报表”模块,填报2014年报表数据,具体组织方式如下:

1.市本级账务独立核算且纳入会计工作站管理的单位:由会计工作站负责填报2013年资产报表和2014年资产报表。

2.市本级账务独立核算且未纳入会计工作站管理的单位:由单位负责填报2013年资产报表和2014年资产报表,并将导出的系统数据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由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负责将数据上传服务器。

3.市本级不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的单位仅需填报机构人员情况表,由各相关单位登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2013年、2014年资产报表(机构人员情况表)。

4.县(市)区财政部门组织本级部门填报。

(五)上报资产报表(包含2013年、2014年)。

1.电子数据

1)市本级

纳入会计工作站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无需单独上报资产报表电子数据;未纳入会计工作站管理(站外)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期末处理”-“上报数据”生成上报文档,将该文档上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保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连续性,站外单位应按照《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定期报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焦财资[2011]5号)要求,于每个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系统电子数据报送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2)县(市)区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全部单位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工作。温县数据待省厅下发上报数据参数后通过网络上报。

2.纸质报表

1)市本级

纳入会计工作站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纸质资产报表,由各会计工作站负责打印报表,交基层单位审核,各单位对报表数据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交主管部门;

不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未纳入会计工作站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由各单位负责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单户资产报表,收集本部门所属各单位资产报表,纸质报表收集完毕后,形成本部门汇总资产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将本部门所有单户报表、汇总报表连同汇总分析报告、编报说明等其他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2)县(市)区

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收集本级所属各单位资产报表,按要求形成汇总报表,将汇总报表连同汇总分析报告、编报说明等其他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产报表质量

真实、准确、完整的资产报表,是各级、各部门加强资产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好本级、本部门、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资产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各单位应按规定对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市财政局将组织安排2014年资产报表核查,对于按要求报送资产报表的单位给予表彰。对于组织不力,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给全市资产报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应报未报资产报表的部门、单位和所报资产信息失真及存在虚假、瞒报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联系

各级、各部门在资产报表编报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3121145,系统软件由河南数慧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3121146312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