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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社会保障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元至四月份,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进度较慢,为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现提出以下要求:

加快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

各县(市)区要根据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2015年预算数,结合本级预算数,要按时间进度,将资金转入就业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二、加快社会保障资金支出进度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要根据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2015年预算数,结合本级预算数,按时间进度,将资金分别转入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要及时将上级下达的资金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财政专户,同时要将本级安排的资金转入财政专户。

(三)其他各项社会保障资金,要及时将上级下达的资金安排支出,同时按时间进度拨付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

三、医疗卫生支出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时将上级下达的资金分别转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同时根据本地参合(保)人数和补助标准,将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转入财政专户。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乡村医生补助资金:要将上级下达的资金及时下达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按要求将本级应配套的资金一并下达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其他医疗卫生资金:要及时将上级下达的资金安排支出,同时按时间进度拨付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预算支出进度工作,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圆满完成年度各项财政社会保障工作,市财政局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区预算执行进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