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属各业务科室: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豫财预〔2015〕15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财政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建立统计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按时统计报送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
二、及时与项目单位沟通联系,了解项目执行进度,认真审核各项民生项目支出情况,确保填报数据的连续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请于每月31日前发至市预算编制局邮箱jzczys@126.com。
(联系人:王巍莉 电话:0391-312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