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幅收窄,受收入下降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缓慢。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5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65.08亿元,下降24.3%。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19.47亿元,下降4.1%,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9.9%;上划省级收入1.05亿元,下降53%,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6%;地方财政收入44.57亿元,下降29.8%,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68.5%。5月份当月,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4.97亿元,下降9%。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57.33亿元,下降6.2%。其中,上划中央四税16.9亿元,下降1.4%,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9.5%。5月份当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28亿元,下降8.1%。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43亿元,占年预算的35%,下降8.1%,减收3.55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70.5%。5月份当月完成8.41亿元,下降6.6%。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5.65亿元,占年预算的39.9%,低于时间进度1.8个百分点,增长16%,增收2.1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8.7%,其中,示范区完成3.32亿元,占年预算的35.4%,增长6.9%;四城区完成5.84亿元,占年预算的31.3%,低于时间进度10.4个百分点,下降19%,减收1.3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5%;六县市完成18.94亿元,占年预算的32.9%,低于时间进度8.8个百分点,下降18.7%,减收4.3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6.8%。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24.33亿元,占年预算的32.2%,下降16.2%,减收4.71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0.2%;5月份当月完成4.54亿元,下降18.3%。其中:主体税种完成15亿元,下降13.3%,占税收收入的61.7%;小税种完成9.33亿元,下降20.5%,占税收收入的38.3%。非税收入完成16.1亿元,占年预算的40.5%,低于时间进度1.2个百分点,增长7.8%,增收1.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9.8%;5月份当月完成3.87亿元,增长12.4%。
分部门征收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43亿元,下降8.1%。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税收6.3亿元,增长3.9%,增收0.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6%;地税部门组织税收18.05亿元,下降21.6%,减收4.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6%;财政及其他部门组织收入16.09亿元,增长7.9%,增收1.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8%。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5.24亿元,占年预算的38.3%,增长4.7%。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收入的3.5%,增速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3.6%)低11.7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813.01亿元,增长0.9%,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8%。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2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增速居全省第18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0.1%)低16.3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8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70.3%)低10.1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4亿元,占年预算的8.6%,低于时间进度33.1个百分点,下降78.8%,减收15.3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1亿元,下降84.1%。5月份当月基金收入完成2.06亿元,增长6.9%。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3.02亿元,下降63.5%,减收5.27亿元;四城区完成0万元,下降100%,减收462万元;六县市完成1.11亿元,下降90%,减收10.05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4亿元,增长2.9%,增支1.85亿元。5月份当月完成19.08亿元,增长57.1%。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86亿元,增长16.7%,增支2.9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4%,其中市直完成17.48亿元,增长20.1%;示范区完成3.38亿元,增长1.9%。四城区完成7.82亿元,下降1.2%,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8%。六县市完成37.74亿元,下降2.7%,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8%。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97.44亿元,增长8.4%。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3位,占全省支出的3%,增速居全省第1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8.2%)低5.3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66亿元,下降66.7%,减支15.3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6.55亿元,下降68.1%,减支13.96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财政收入降幅收窄。1—4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3%)0.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9位,其中铝工业增长9.4%,煤盐化工产业增长18.2%,装备工业增长9.2%,食品工业增长10.5%,拉动了全市工业增加值的增长。1—4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461亿元,居全省第4位,同比增长16%,居全省第11位,其中制造业完成投资272亿元,同比增长19.1%,增速较快。1—4月份,工业用电量同比下降4.4%。受经济因素影响,1—5月份,全市全口径工业税收完成19亿元,同比下降8%,工业税收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43.5%,较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建筑业营业税完成2.9亿元,同比下降19.6%。反映工业经济发展的主税种增值税同比增长6.1%。1—5月份,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同比下降8.1%,较前4个月的-22.3%、-20.5%、-11.6%、-8.5%,降幅持续收窄。
(二)税收收入持续两位数下降,主体税在全省位次下滑。今年前5个月,全市税收收入累计增速分别为-19.5%、-18.9%、-18.9%、-15.7%、-16.2%,持续两位数下降,已经连续两个月处于全省末位;1—5月,税收比重位居全省末位。5月份,主体税种总量在全省位次下滑1位,全省第13名,排在我市后面的5个地市分别是周口、漯河、濮阳、鹤壁、济源,其中:主体税中权重最大的营业税完成5.61亿元,同比下降23.6%,营业税规模位居全省第15名,增速位居全省第17名。分级看,在全省107个县中,我市6县的税收增速排名分别是:修武县106名、博爱县103名、沁阳市101名、温县92名、孟州市100名、武陟县95名;在全省50个区中,我市4区和税收增速排名分别是:解放区45名、中站区47名、马村区30名、山阳区48名。
(三)房地产业明显萎缩,对税收影响较大。1—4月份,全市房地产业投资完成51.7亿元,同比下降8.4%,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30.4亿元,同比下降3%;销售面积2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7%。1—5月份,全市全口径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9.9亿元,同比下降29.1%,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22.5%,较上年同期下降5.9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营业税完成1.22亿元,同比下降40.9%,房地产业所得税完成0.62亿元,同比下降51.3%,与房地产业相关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分别下降37.6%、12.6%、17.4%、65.1%。1—5月份,全市全口径税收完成43.75亿元,同比下降10.7%,房地产业相关税收拉低税收增长8.3个百分点。
(四)金融业税收增长较快,对全口径税收贡献较大。四月末,我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358亿元,比年初增加105亿元,同比增长12.4%;各项贷款余额902.9亿元,比年初增加48.9亿元,同比增长13.2%。1—5月份,全市金融业税收完成4.18亿元,同比增长14.1%,占全口径税收的9.5%,比上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营业税完成1.61亿元,增长13.8%;金融业企业所得税完成1.22亿元,下降4.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负转正,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57.1%,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保、医疗、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等支出增长较快。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9%,较上月累计增幅提高12.6个百分点,实现由负转正;其中核算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的八项支出累计增长5.8%,比一季度回升13.5个百分点;民生支出46.56亿元,增长0.2%,占一般预算支出的70.1%。分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7.4%、公共安全支出增长7.7%、教育支出增长-0.7%、科学技术支出增长-5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0.3%、节能环保支出增长-17.5%、城乡社区支出增长49.8%。
三、工作建议
(一)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培植收入增长新财源。一是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要把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主战场,加紧研究完善政策,加快集聚区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承载和服务能力。二是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制造业是我市传统优势行业,也是工业强市战略发展的重点领域,但是过去财政在支持制造业上办法并不多,手段运用很单一,下一步要认真研究,力争有所作为。要扭住做强工业这一战略任务,使用不同的财税政策工具,促进我市传统支柱企业延链、强链,改造提升,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三是支持服务业发展壮大。当前焦作的服务业发展不快、规模不大、贡献不多,而服务业上不去,也会影响第二产业转型发展。要推动现代物流、创意研发、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速度、扩规模。要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商务中心区和新型商业特色街区这“两区”发展的财政政策,鼓励“两区”创新投融资模式,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中、业态提升。四是要把“三新”作为培育增长点的主攻方向,近年来,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大量涌现,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当前我们的传统产业转型困难,如果对“三新”发展再抓不住,带来的叠加影响就会让经济发展更加困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把发展智能制造业确定为应用新技术、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发展新型业态的主要方向,把创新商业模式作为激活需求,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在“三新”上做文章,要积极研究跟踪“三新”发展的动态趋势,紧紧围绕抓住“三新”发展机遇,主动工作,超前谋划,全力提供资金支持和财政服务,确保今年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城镇化水平低是经济社会诸多矛盾的根源所在,加快推进城镇化不仅是扩投资、稳增长的迫切需要,也是调结构、惠民生的迫切需要,更是刺激经济增长、带动财政增长的重要手段。财政部门要完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税政策,积极设立子基金,实现母子基金联动,建立多元化的城镇化筹资机制。要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支持水系建设、农村道路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计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计划,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盘活存量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下达支出预算,对于年初没有落实到具体单位的本级代编预算、应在6月30日前分配下达完毕;超过9月30日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全部收回总预算。对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分配预案和项目遴选等准备工作,原则上应在30日内分解下达到本级部门和下级财政。对已明确到具体项目或单位的转移支付资金,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分配下达。对于以收定支的项目支出,可以采取先下达、后清算的方式。对于执行中情况发生变化而无法执行的项目,以及无需再支出的据实结算项目,要及时收回预算,重新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各预算单位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提高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与项目进度管理的协调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预算执行的指导,优化内部支付申报程序,督促基层预算单位及时、规范办理资金下达和支付业务。财政部门要加快审核下达用款计划并办理资金支付,对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对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对据实结算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对重点和大额项目支出,审核下达后要跟踪后续进展,尽量减少资金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