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29日,市采购办在财政局培训教室连续三天分六期进行采购工作规程培训。全市251名预算单位(采购人)的采购人员、财政局机关8名相关科室人员及会计站27名政府会计参加了培训。
随着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2015年3月1日施行后,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构建了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今年上半年,市采购办依据《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焦作市市级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焦作市非招标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管理办法》、《关于简化政府采购工作审批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办法,为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新条例、新标准、新程序、新办法,市采购办对全市预算单位(采购人)的采购人员和会计站政府会计进行了集中培训。
为搞好此次采购工作规程培训,市采购首先在内部对新条例、新程序逐条对应学习,大家集思广益,分析研讨,达成共识。采购办统一编印了《焦作市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教材》,收录了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投标管理办法、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采购工作评审等18项法规制度。
采购办改变单一授课方式,与学员互动交流,每学习一项制度,就与学员交流疑点、难点,确保学员能熟练掌握,应用实践。局资产科也抽调专人,现场讲解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相关问题。
参加培训的学员普遍反应,新制度适应我市采购工作实际,培训很及时,讲解很详细,解决了许多采购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