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内设体制组、编制组、综合组三个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市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预测全市财政收支情况,提出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建议;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全市财政预算,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承担向市人大预算工作部门的有关汇报、联络工作等;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人员共有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职工1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深化落实税收制度改革
一是分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跟踪分析试点运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做好营改增全面扩围的准备工作。
二是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税收制度改革精神。密切跟踪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制度改革动向,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构建地方税体系的调研和基础性工作。
三是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实中央统一部署,清理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停止执行;有明确时限的到期停止执行,未明确时限的设定政策终结时间点。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考核问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完善财税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数据的分析利用水平。强化税源专业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创新个体工商户和发票管理方式,建立高效的税收征管制度,提升征管质量和水平。
2.调整完善财政体制
一是开展事权和支出责任专题研究。根据中央财政体制改革的部署和省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实施步骤,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开展专题调研,为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做准备。
二是调整完善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按照财权与支出责任明晰、有利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原则,研究提出市与县(市)区收入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问题,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激发各级政府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大力培植财源的积极性。
3.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透明预算制度。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适应预算公开要求,健全预算标准体系。
二是加强部门预算编审管理。安排布置2016年部门预算编审工作,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政府预算体系要定位清晰,分工明确。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部分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管理人员素质。
三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启动编制2016---2018年财政中期规划。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按照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安排。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各部门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要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
4.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确保预算正常执行。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各类财政资金,确保各项预算正常执行,加快预算下达和预算执行进度,做好各项人员性增资测算工作,做好预算单位各项基本支出的审核工作。
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开展各项结余结转资金清理专项工作,逐步完善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减少结余结转规模。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四个环节入手,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逐步建立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费分配机制,探索按服务对象、服务质量和成果分配财政资金的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及维修资金,从严从紧控制新增机构和编制。强化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和购置费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执行数不超过预算数,并进一步健全公务支出管理体系。
5.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市政府在财政厅批准的债务限额内,核定分县(市)区和市本级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债务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55.47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55.4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5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万元,含人员经费0.24万元,公用经费5.23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