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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23日在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程玉国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紧紧围绕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转型初显成效,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升,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08.8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程序,经各级人代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105.1亿元,实际完成10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比上年增长8.5%;支出预算合计149.1亿元,执行中因使用上级补助、财政部代理发行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196亿元,实际完成193.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8%,增长5.7%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收入年初预算为37.5亿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35.4亿元,实际完成35.5亿元(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8.2亿元,以下简称示范区,为调整预算的100.4%,增长7.7%;支出预算为49.4亿元,执行中因使用上级补助、财政部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以及补助县(市)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6.1亿元,实际完成65.1亿元(含示范区1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4%,增长3.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42.9亿元,实际完成38.1亿元,为预算的88.8%,下降9.1%;支出预算合计57.2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1.5亿元,实际完成4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5%,下降4.2%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7.2亿元,实际完成17.05亿元(含示范区1365万元),为预算的99%,下降5.7%;支出预算为27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以及补助县(市)区等因素调整为28.2亿元,实际完成19.8亿元(含示范区23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0.1%,下降1.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为1131万元,实际完成收入383万元,为预算的33.9%,下降37.4%;实际完成支出383万元,下降37.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2014年全市各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58.3亿元,实际完成60.6亿元,为预算的104%;支出预算合计55.6亿元,实际完成57.3亿元,为预算的103%;当年收支结余3.3亿元。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3.69亿元,实际完成46.2亿元(含示范区8904万元),为预算的105.7%;支出预算为43.68亿元,实际完成45.1亿元(含示范区7612万元),为预算的103.3%;当年收支结余1.1亿元。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主要财政工作

按照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着力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创新财政调控思路和方式,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了事关经济社会全局的大事要事支出需要。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开展综合治税。在全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初步建立起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严格先税后证制度,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2014年,通过综合治税取得收入成效3.76亿元。

强化非税征管。推行税式管理,实行专管员制度,开展对口服务,实施专项稽查2014年,全市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36.7亿元,较上年增长12.8%。积极启动小汽车吉祥号牌公开竞价发放工作,全年拍卖金额604万元。

    做大土地收入。在全市初步建立了土地收储、开发、补偿、招拍挂、出让收益返还的快捷通道,极大地规范了土地市场。2014年,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54亿元。

    积极争取资金。积极向国家、省争取各类扶持资金,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发展。2014年,共争取各类上级资金79.2亿元,较上年增长10.3%

2.支持十大建设

在财政困难的形势下千方百计保障十大建设项目的资金供给,共投入各类经济建设资金20.5亿元,重点支持城市水系建设、综合交通体系、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项目。

在政府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机制下,做好财政资金评审、采购、支付、保障等工作,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实行项目评审与招标采购工作交叉进行,做好项目资金投资计划与下达预算指标衔接,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资金的按期拨付。

3.保障改善民生

2014年,累计投入民生支出144.7亿元,增长8.6%,增支1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4.8%

加强就业创业工作。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创业试点市、创业型城市建设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出台《焦作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对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给予补贴。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给予补贴。

足额安排教育资金。2014年,市投入教育支出7.65亿元,较上年增加2797万元,增长3.8%。安排教育基建投资1.4亿元,支持学校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改善办学条件。市直高中生均年公用经费标准由230元提高到790元,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全省率先对中职学校实行生均经费拨款制度,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十项重点民生工程资金5.31亿元,用于支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最直接、最现实民生问题。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助标准,人均月提高10%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不低于200元提高到不低于215元;农村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不低于100元提高到不低于112元。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救助。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提高财政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其中五城区提高到39元。被省政府确定为医疗联合体建设3个试点市之一,成立焦作市人民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

落实财政支农政策。2014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20.55亿元,较上年增长2.4 %筹措资金1.3亿元,以现代农业和小农水重点县两个重大项目为抓手和平台,大力实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种业发展,确保粮食稳产高产。争取并统筹各级财政和部门资金1.8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相关项目。认真落实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业防灾减灾等惠农补贴1.1亿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服务安居工程。不断创新筹资理念,拓宽融资渠道,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今年市级共筹措资金3.06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

服务公共安全。及时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积极落实平安建设、法律援助、政法系统伤残干警特困救助等资金,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财力保障。

4.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实施统一归口管理、统一核准、统一程序、统一考核、统一评估风险的五统一工作机制,即对政府性举债融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举债融资活动必须统一由政府授权,按照统一的程序进行,接受统一的考核和风险评估。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协调市投资集团从金融机构融资8.2亿元,极大缓解企业资金困难,保证了企业持续经营和市重点工程项目资金需求。筹措各类资金1.1亿元,支持各类企业摆脱生产经营困境,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完成中小企业担保投资公司注资任务,设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和政府引导基金,努力寻求破解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难题。

支持新河商务中心区项目建设。成立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并由资产管理中心出资设立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资金3亿元作为注册资本金,与多家金融机构进行沟通,贯通融资渠道,支持商务中心区项目建设。与市农发行签订了关于商务中心区30亿元的合作框架协议;与市交通银行沟通,为商务中心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融资2.2亿元。

支持省十二届运动会。坚持安全、节俭、规范、统筹、保障五项基本原则,结合我市财力,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赛事需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了解资金收支情况,从严控制支出,及时堵塞漏洞,做到节俭办会。

积极推进绿色交通及交通安全综合改善项目。该项目系国务院批准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12.2亿元,主要包括安全系统综合走廊建设、绿色旅游走廊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20145月获得世界银行执董会批准,6月财政部与世界银行签订了项目协议和贷款协定。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高我市的交通服务水平,实现产业、交通、生态等要素融合发展,促进城市发展转型。

5.推进改革创新

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出台我市市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外宾接待等四个管理办法,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及时传达国家、省有关政策,召开我市营改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纳税人信息传递协调会议,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将电信行业30户纳入试点范围。

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截止2014年底,全市1906家预算单位全部推行公务卡改革,已实现公务卡结算支出业务的单位1883家。累计办理公务卡3.59万张,当年新增2.58万张,增长255.2%。公务卡当年累计报销还款金额1.18亿元,增长131.2%

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呈中低速增长新常态,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5年预算,对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5年财政整体形势仍然趋紧,减收增支因素十分突出。结构性减税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性减税因素对地方税收收入压力巨大,营改增陆续扩大到其他缴纳营业税的行业,落实普遍性降费措施,都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资与养老金并轨、公车改革补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支持政法和纪检部门业务用房及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国防建设、支持焦大师专联合升本等新增支出压力较大。

根据面临的形势,2015年财政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认识新常态下的新要求、新优势、新挑战、新机遇,坚持调中求进、改中激活、转中促好、变中取胜,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切实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强化创新驱动,着力稳固基础支撑,坚持保障改善民生;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5年财税改革重点

整重点支出安排办法。教育、科技、农业、环境保护、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七项支出由过去的先按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改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财力可能,统筹安排,优先保障。

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改革点对点支持企业方式,集中一定数额涉企资金,实行基金化运作,减少行政性分配,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建立符合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的扶持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推进教育、科技等经费分配机制改革。改革市属高校经费核拨机制,更多与学生数量、毕业生质量、产学研合作规模、资金管理绩效等挂钩。开展科技经费分配核拨机制改革试点。

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按照省要求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一般公共预算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同级政府预算收回统筹使用等措施加以盘活;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规范对财政支出的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财政专户管理。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债务扎口管理机制,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将新增债务、债务风险等指标列入发展成果评价体系,实行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制度。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

深入研究财政体制改革。在国家和省财政管理体制框架内,深入研究市与县(市)区收入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问题,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激发各级政府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大力培植财源的积极性。

(二)2015年主要支出政策

1.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支持十大建设。把支持项目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十大建设为重点,以培植经济新增点、培植新的税源财源、调优经济结构为主线,持之以恒支持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

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认真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加快集聚区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承载和服务能力,积极支持产业集群发展。

支持工业强市。积极探索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整合部分涉企专项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设立工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重点用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采取委托专业团队管理,或跟投省级基金项目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持科技强市。以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载体,着力构建具有焦作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引领转型、驱动发展能力。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金,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的支持机制。

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设立新兴业态发展引导基金,促进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落实商务中心区建设扶持政策,努力把服务业发展的潜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以治理大气雾霾为重点,深入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支持压缩过剩产能,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海绵城市,支持建设一批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

支持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相关资金的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大力支持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水利建设投入,支持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金使用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投资基金,加大对特色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支持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支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抓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评价制度,积极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以以奖代补形式,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乡结合部保洁经费保障。

支持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多渠道筹措扶贫资金,大力支持开展以三山一滩群众脱贫工程为重点的扶贫工作。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促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重点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帮扶力度。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提高职业培训质量,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持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保障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改进市属高校经费核拨方式,支持焦作大学、焦作师专联合升本。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助学金标准。进一步完善落实促进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措施。

支持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按照10%的幅度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有关工作。

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增加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积极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支持做好社会福利工作。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慈善救助之间的衔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实施城乡一体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

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统村落保护。继续落实和完善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文化经济政策。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整合文化资源、资产,增强文化软实力,重点支持文化传媒产业。

4.全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完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税政策。进一步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推动落实促进农民进城八项措施,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探索建立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建立多元化城镇化筹资机制。积极设立子基金,与省三支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实现母子基金联动,重点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一级开发等功能类项目和招商引资产业类项目。围绕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工程,积极推广应用PPP模式,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示范项目,提高城镇承载能力。

支持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支持道路、信息、水利、能源和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支撑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创新财政引导撬动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释放社会资本的潜力和活力。

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机制,从补砖头转向补人头,尽量少采取新开工或新建方式,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或政府购买方式盘活存量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

(三)2015年收支预算

2015年的预算编制原则是: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集中财力为工业转型、科技强市、十大建设、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农业现代化、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有效衔接,统筹使用政府各项资金;优化整合涉企类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三公经费和楼堂馆所建设。

根据以上原则,对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均含示范区):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收入安排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9.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0.4%,增加3.7亿元。分部门应完成情况:国税部门6.3亿元,增长13.5%;地税部门21.4亿元,增长9.9%;财政部门11.5亿元,增长9.6%

主要收入项目是:

增值税4.9亿元,增加5773万元,增长13.3%。主要是中铝中州分公司、开元化工等部分市直固定税源户增值税留抵消化完,从2015年起,将新增增值税4000万元(地方留成部分)。

企业所得税2.7亿元,增加5135万元,增长24%

营业税7亿元,增加7666万元,增长12.4%

城建税1.8亿元,增加2439万元,增长16.2%

专项收入2.4亿元,增加9757万元,增长66.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亿元,减少1.3亿元,下降40.9%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1亿元,减少1.7亿元,下降35.1%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由收入任务数变为收入预计数。

2支出安排

2015年市级收入39.2亿元,加上体制结算收入7.3亿元、调入资金1.8亿元,扣除列收列支项目收入8.3亿元,2015年市级总财力40亿元,比2014年预算财力增加6.6亿元,增长19.8%,全部安排支出。

主要支出科目是:

教育支出5.3亿元,增加4691万元,增长9.6%

科技支出1.3亿元,增加1085万元,增长9.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亿元,增加4592万元,增长82.1%,增长原因主要是市广播电视台广告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支出相应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亿元,增加2825万元,增长5.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亿元,增加1.2亿元,增长32.3%,增长原因主要是上级提前告知数同比增加,以及市中心血站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等。

农林水支出2.1亿元,增加2833万元,增长15.8%

住房保障支出9245万元,增加2578万元,增长38.6%,增长原因主要是安排的住房公积金增加较多,以及示范区新增住房保障支出100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亿元,增加1.1亿元,增长21.1%,主要是工商等三个系统下划。

2.其他三项预算安排

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3.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7.2%,增长原因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较多收入预算23.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结转9.7亿元,2015年市本级可安排基金支出33.1亿元,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根据2014年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74元。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8.7亿元,支出预算50.6亿元,收支结余-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7.3亿元。

三、认真抓好2015年预算执行

主动适应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新常态,主动研判新常态对财政工作的影响,实事求是地看待收入增速变化,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有关规定,坚决不收过头税,防止虚收空转,由追求收入增幅向追求财力质量转变。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主动加强与税务等征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现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面对刚性支出增长压力,合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财政该管的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手给市场和社会、放到位。认真落实新预算法规定,强化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对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超收收入应按法定程序,主要用于工资调整等政策性、刚性支出需要。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绩效监督,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尽快研究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牢固树立内控理念,引导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将内控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财政部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

结合推进预算管理和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加强民生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严惩不贷。

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继续做好预算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情况透明度。财政扶持项目都要公开征集,财政专项资金都要公开发布操作指南,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