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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安局及刑警支队维修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公安局及刑警支队维修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公安局及刑警支队维修,主要工作内容为:公安局室外环境维修、办公楼维修、餐厅维修、信访中心维修、男女浴池维修;刑警支队室外环境维修、车棚维修、南北办公楼维修、餐厅维修、浴池维修等。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安局及刑警支队维修工程预算书、《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审核,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组价,材料价格依据2014年第2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格。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金额为327,731.45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238,584.76元,审减金额为89,146.69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201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