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焦作市月季公园生态浮岛及水体景观改造项目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月季公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月季公园生态浮岛及水体景观改造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月季公园生态浮岛及水体景观改造项目,施工地点位于焦作市月季公园。施工内容包括建设生态浮岛、种植荷花等内容。

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通知书、现场签证单、竣工验收报告、结算书和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合同价。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75,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75,000.00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