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公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人民公园公厕、给排水等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人民公园公厕、给排水等维修改造工程位于焦作市人民公园内,主要内容包括:猴山公厕维修及排水管沟维修;办公楼、原溜冰场、海洋馆公厕维修;地宫门前给排水管拆除、安装;挖电缆沟;其他零星项目。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工程验收单、签证单、现场勘查情况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书等进行审查。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4年第2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8,792.26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2,800.98元,审减金额为15,991.28元。
2014年6月23日
送:焦作市人民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