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办公区附属屋顶保温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办公区附属屋顶保温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屋面铺设50mm厚EPS泡沫板,铺设一层钢丝网片,浇筑40mm厚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9,456.77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9,456.77元。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