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农林科学研究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农作物育繁推现代种业建设科技项目平整土地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农作物育繁推现代种业科技项目(加工车间),位于焦作市武陟县,1~13轴为单层钢结构厂房,13~21轴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730.64平方米,建筑物檐口高度6米,局部为9米。本次评审的内容为工程的土地平整项目,平整土地20亩,平均垫土深度1.6米。
资金来源为:1. 2012年粮食高产创建及优质杂交粳稻新品种资金50万元,农作物选育经费14万元,科技楼租金29万元,农作物超高产新品种选育创新中心建设15万元,2012科技项目5万元; 2. 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粮食高产创建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资金50万元,其他农林科研经费26万元,小麦新品种“中焦3号”选育及示范30万元。共计219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评审申请、平整土地修订协议、土地租赁协议书、现场测量底稿等其他资料,并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土方单价参照平整土地修订协议及市场价格。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41,504.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41,333.33元,审减金额170.67元。
四、重要情况说明:
农作物育繁推现代种业建设科技项目的选址位置为鱼塘,土地的性质为租赁,土地租赁协议书上规定土地所有方需填土恢复至与鱼塘口平。根据农林科学院提供的项目情况说明,鱼塘口与北边道路还有一定高差,需再次填土平整至与北边道路基本齐平。经建设单位测量,再次填土高度为1.6米,该费用需建设单位支付。现建设单位无法提供现场原始标高和现状标高照片或其他能够证明该项目填土高度的详细资料,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时填土平整工作已经完成,现场无法核实填土平整工作量。本次评审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测量记录与情况说明进行审查,其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