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林业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南太行生态景观带绿化基地打井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南太行生态景观带绿化基地打井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打井三眼,分别位于山阳区高岭村、山阳区巡返村、马村区土门掌村南。
焦发改投资[2013]305号文《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市财政农业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从“林业生态市建设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资金”中解决450万元,从“农林水项目配套预备费等专项资金”中调剂21.8万元,焦煤集团出资63.8万元用于承担红砂岭一眼机井的打井费用。
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焦作市豫泉水文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1,298,000.00元。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结算书和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合同价及市场价。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298,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298,000.00元,审减金额0.00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