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群英河(新安路—人民路)东侧景观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群英河(新安路—人民路)东侧景观改造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护栏、人行步道、绿化、园林及水电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为266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焦政 [2009]2号文件、胡市长对焦建 [2014]13号文件、焦建 [2014]5号文件的批示,和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原始资料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送审设计费用预算为43,000元。经审查,该项目设计费建议控制在43,000元之内。
2014年6月18日
送: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