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位于神州路南,九州路西,同仁医院对面。总建筑面积13,000m2,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用房、动物实验房、试剂库、标本室等其他辅助用房等。焦发改投资【2014】227号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511万元。本次申请评审项目为设计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焦发改投资【2014】227号文进行审查,计算标准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焦政(2009)2号文。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费以建安费5,478万元为计算基数,建议控制在124.29万元以内。
2014年6月17日
送: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