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及警用直升机起降场项目勘察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及警用直升机起降场综合项目,拟建于博爱县柏山镇,市人民路向西延伸线南侧,总建筑面积为39325平方米,由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务场地、市公安局警用直升机起降场、警犬基地及警犬用房4个子项目组成。本次申报项目为公安局警务训练及警用直升机起降场综合项目地质勘察费。
焦发改投资[2013]760号关于《焦作市公安警务技能训练基地暨综合考务教育中心变更的函》的批复,该项目总投资12061万元(不含征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3]760号文、项目评审申请及勘察费市场价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该建设项目勘察费建议控制在60元/m之内,钻探进尺深度待工程勘察完毕后根据现场实际钻探尺寸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后确定。
2014年5月23日
送:焦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