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内容为:日均处理200吨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升级改造设备成套供货及安装、调试,合同外签证增加部分。
本工程资金来源为豫发改投资[2010]693号文下达投资计划18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1100万元。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施工合同、竣工图、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不足部分执行当时市场材料价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7,998,903.6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7,876,801.06元,审减金额为122,102.56元。
四、情况说明:
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4年4月29日